防止土地使用的损失、浪费和既得利益
继续开展工作计划,10月13日下午,国会常务委员会在国会副主席阮德海的主持下,对2021年至2030年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展望2050年国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2021年至2025年五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意见。
代表们听取了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长的汇报;国会经济委员会主席的视察报告。
国会副主席阮德海在讨论结束时表示,国会常务委员会高度评价政府的报告和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并同意该规划文件和土地使用计划符合提交国会审议的条件。
国会常务委员会一致认为,2011 - 2020 年土地利用规划和 2016 - 2020 年土地利用规划的实施取得了积极成果,与国会确定的目标(平均为 85.35%)相比,实现情况相当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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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会副主席阮德海主持会议。图:Duy Linh |
土地资源开发与合理利用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为国家统一管理土地、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供了法律依据和重要手段,为促进经济发展,加快工业化、现代化建设,创造就业机会,增加收入,改善民生,保障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粮食安全,保护水稻种植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做出了重要贡献。
此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限制:规划质量不高,缺乏统一性,缺乏长远眼光;部分土地利用指标在区域间分配不合理,影响了各地区、各地方潜力和优势的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0年)》编制进度缓慢。
规划管理不善,规划调整多次,有时甚至随意调整,仍有一些规划停建、项目停工,影响群众生活,造成资源浪费。
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数据信息系统科技应用还不够;工业用地增加较快但比较分散,与城市规划、居住区、交通用地、公园用地、城市绿化用地不同步;文化设施建设用地、垃圾填埋场、垃圾处理场等比例分配比例较低……林地面积增加,天然林数量下降,质量下降。
国会副主席表示,国会常务委员会基本同意提交给政府的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的观点、目标和指标,并要求政府接受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并注意其他一些问题。
因此,土地利用规划是特定资源(土地)的规划,必须先行一步作为行业规划、区域规划、省域规划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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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陈红河提交报告。图片:Duy Linh |
因此,今后一个时期这项工作的要求既要具体落实,又要全面,着眼于创造发展空间,同时要与各部委、行业、地方进行审议、交换信息、达成一致,尽量减少与行业、区域规划、相关规划的冲突和重叠,适合各地区、各行业、各地方的发展要求。
进一步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计划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从土地资源、土地财政等方面进行有效利用,防止土地流失、浪费、消极利用和集团利益冲突。
国家总体规划是制定全国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但目前国家总体规划尚未获得批准,因此需要对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制定过程进行审查、比较和讨论,以减少与国家总体规划的重叠和冲突。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要更加细化区域和省区互联互通,特别是沿海省区交通、城镇、服务业的互联互通,纳入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对于侵占海域问题,要评估社会经济效益、成本效益、环境影响,规定标准,确定具体实施地点;具体是,土地利用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依据由区、乡两级确定。
国会副主席表示,要确保水稻种植土地的数量和质量,落实政治局关于粮食安全的结论;严格管理转用于其他农业用途的水稻种植土地面积,以免破坏水稻种植土地的最基本特性,必要时可以恢复用于水稻种植;在具有水稻种植潜力的地区,尽量减少将水稻种植土地转用于非农业用途。
此外,确保有效的森林规划和发展,将造林、森林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根据发展需求和能力审查工业园区土地目标,克服占用率低的限制;适当审查和平衡文化、信仰和宗教用地,并将其与商业和服务用地分开。
政府在建议中建议允许省人民委员会根据《土地法》第58条的规定,无须报请政府总理批准而改变水稻种植地、防护林地和特殊用途林地的用途,同时废除《土地法》第58条第1款a点的规定。
国会副主席表示:“这是一项重大政策变化,需要认真审议和评估。在政府下令审查《土地法》修订实施情况的背景下,这个问题不应在土地利用规划和计划决议草案中提出。如有必要,政府将认真审议和评估,并在今后修订《土地法》时提交国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