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丹区教育培训局回应南丹镇中学年初收入
南丹教育培训厅收到乂安报社第473/PC.BD/BNA号快讯和教育培训厅第2287/SGD&DT-TTr号快讯,涉及南丹镇中学错误收取以下费用:保安费5万越南盾/学生,电费1万越南盾/学生,净水费1万越南盾/学生。
(冯宪光)南丹教育培训厅收到乂安报社第473/PC.BD/BNA号快讯和教育培训厅第2287/SGD&DT-TTr号快讯,涉及南丹镇中学错误收取以下费用:保安费5万越南盾/学生,电费1万越南盾/学生,净水费1万越南盾/学生。
2012年10月15日,南丹县教育培训厅向乂安报社发送了第104/BC-PGD号报告,内容如下:
2012-2013学年伊始,南丹镇中学与家长协会执行委员会召开会议,制定了征收三项额外费用的计划:保安费、电费和净水费,以支持学校保护设施,为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镇中学提交了报告,镇人民委员会于2012年8月24日发出第12/KL-UBND号通知,同意征收上述三项费用。
得知此情况后,2012年9月28日上午,教育培训局及时组织检查,要求镇中学只能按规定收费。
根据教育培训部指示,镇中学召开家长协会执行委员会会议,根据教育培训部主任2012年9月3日第1787/SGD&DT-KHTC号公文,商定了学费标准,并通知全校家长和学生。同时,镇中学不再收取每名学生5万越南盾的保安费、每名学生1万越南盾的电费和每名学生1万越南盾的净水费。
南丹区教育培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