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7亿越南盾“删除文章”被判入狱4年
范黎黄渊表示,正是因为店主苦苦哀求,她才“小心”删除了帖子,并承认这是她犯下的最大错误。
经过两次延期,1 月 11 日,芹苴市宁侨区人民法院对范黎黄渊(42 岁,职业指导与融合杂志记者)和武黄河(40 岁,亚洲消毒剂化学股份公司前董事长,胡志明市)进行了开庭审理,罪名是欺诈性侵占财产。
起诉书称,2017年7月31日至8月4日,《胡志明市妇女报》刊登了3篇文章,揭露高升房地产股份公司和越南梦想国际股份公司的资金运作不透明,以及后江省项目存在欺诈迹象。两家公司的总经理武成龙先生致电阮女士,要求她“负责”删除这些文章。
阮先生向一位在另一家报纸南方代表处工作的亲密女同事求助,对方出价6亿越南盾。阮先生将价格提高到7亿越南盾,并要求龙先生预付50%的费用。如果龙先生不同意,报纸就会继续刊登这篇文章,“即使几十亿越南盾也不足以撤掉它”。龙先生心存疑虑,只好同意了。
Uyen 和 Ha 在法庭上。图片:湄公河 |
武黄河帮助阮某签订了一份观赏植物买卖合同,使他从龙某处收钱合法化。然而,龙某发现阮某有可疑迹象,便向芹苴市警方报案。2017年8月6日,阮某和武黄河前往一家咖啡店与龙某见面,预收2.8亿越南盾,随后被警方逮捕。
警方多次传唤Uyen,但她的朋友在案件发现两天后就前往美国了。调查部门仍在继续核实和处理此案。
今天在法庭上,阮作证说,起初她不接受,但由于龙先生多次要求,她才联系了大学朋友帮忙。“她说价格是6亿越南盾,如果她想要佣金,就应该告诉龙先生7亿越南盾。这是我最大的错误,”被告说道。
合议庭认定,Uyen曾与一名女同事互发信息,要求其删除该帖子。另一名女同事同意并提供了报酬。因此,被告不构成提供虚假信息侵占财产,检察官对其提起公诉。欺诈性侵占财产是不够的依据。
书面证据表明,Uyen曾用给同事的钱来帮助Long先生删除文章。被告人的这一行为足以构成犯罪。经纪人贿赂。被告人河某作为共犯,应当承担责任。
人民法院判处范黎黄渊有期徒刑 4 年,判处武黄河有期徒刑 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