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女性对与西方丈夫签订的婚姻合同感到“震惊”
一些越南女孩在准备嫁给法国男人时,当她们未来的丈夫建议她们签署“婚前协议”时,她们陷入了“深深的震惊”。
离婚时双方就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分割达成的协议。
有些人会因为丈夫在经济上过于斤斤计较而感到震惊,最终取消了婚姻。然而,对法国人来说,签订婚前协议是很正常的。
对不幸婚姻的执念一直萦绕在Ha幼小的心灵中,她总是告诉自己:“不要爱任何人,只要为自己而活,活得幸福就足够了。”但Jeroen与Ha认识的男人截然不同,他沉稳、从容、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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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照片。 |
当然,无论在哪里,恋爱时,人们总是浪漫的。恋爱时,人们总是把二当一,一当二。恋爱的感觉让人眼花缭乱。恋爱时,只有“我们”两个字,金钱才是“毁掉”所有浪漫的东西,所以很少有人愿意把它说清楚。
必须承认,深爱彼此、同甘共苦、不分钱财的夫妻,完全可以白头偕老,不需要这种“共同财产分割”的制度。
然而,人人梦寐以求的理想并非人人都能实现。很多夫妻婚后仅仅因为金钱问题就引发了诸多问题。更糟糕的是,当他们把对方告上法庭要求离婚时,很多人惊讶地发现,离婚后的财产分割并不像他们想象的那么“公平”。
只有这样,我们才会想,“如果”婚前就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达成一致,是不是就不会那么头疼地算计,也不会觉得对方“不讲道理”了。总之,即使谁都不希望婚姻走到尽头,我们还是应该思考各种可能的情况和解决方案,避免因为模棱两可而陷入互相指责的境地。
看着如今兰容光焕发、幸福满满的面容,很少有人知道,过去她曾对爱情、对生活彻底失去了信心。
尽管法国人以浪漫的爱情闻名于世,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在结婚时考虑签署“婚前协议”。越南法律中并不存在婚前协议的概念,越南法律也不承认此类合同。然而,这类协议在法国以及许多其他发达国家非常流行,因为这些国家的法律更重视婚姻中的独立性、个性和“明确性”。
契约婚姻在西方十分普遍。 |
在法国,婚前协议允许双方在离婚、继承或死亡的情况下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当然,如果没有婚前协议,婚后所得的任何资产(除一方单独继承的资产外)或双方的工资都将被视为共同财产,并在双方不再共同生活时由法院平均分配。
但为了明确“你的钱,我的钱”,或者为了双方根据需要对如何分割金钱达成一致,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或婚后两年内到公证处签订婚前协议(验证双方协议的准确性)。
这种单独协议可以作为离婚时财产分割的一种方式,即一方所得较多,另一方所得较少。此外,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在离婚时“回购”另一方分割的财产。即使是完全单独协议下的财产分割协议,法律也予以承认,例如,婚后用个人收入购买的资产,如果在婚前协议中约定了该协议,也可以归买方所有。
简而言之,夫妻双方可以讨论在出现导致共同生活终结的问题时如何分配财产,并选择最适合各自需求和财务状况的方案。法国法律甚至允许夫妻选择所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资产共同拥有,并在分居时均等分割的原则。这一切都取决于夫妻双方的协议,以便每个人都能接受。
婚前协议实际上是婚姻家庭相关法律的一大进步,允许夫妻双方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财务制度,从完全共同的财务制度到完全独立的财务制度。
很多越南人得知这种合同的存在都会感到震惊,因为在越南人的观念里,婚姻是“神圣的”。因此,签订一份具有约束力的权利义务合同,要么是夫妻之间缺乏完全的信任,要么是过于“算计”,失去了婚姻的“神圣性”。
然而,对于那些选择尽可能清晰地“分钱”的法国人来说,他们的想法是,他们并非想要每一分钱,而是希望以最理性的方式,尽可能地保障未来。爱情的浪漫并没有让他们忘记生活的现实:婚姻中,没有什么能保证一切天长地久。即使在最坏的情况下,也总有一个适合双方需求的解决方案,并且事先商定好。
因此,在保持热烈的爱情的同时,结婚时也要尽可能清晰地思考,以避免将来可能发生的最不利的情况。
根据T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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