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公共土地记录谋取私利,7名“土地官员”被起诉
上述行为的后果是国家丧失了两块公共土地的管理和使用权,造成国家资产损失超过180亿越南盾。
12月16日,同奈省人民检察院对7名被告人提起公诉,他们都是参与隆城县土地管理违法行为的原公职人员,因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罪。
具体而言,被起诉的7名被告人包括:阮黄义——隆城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原部长;陈国达——隆城县土地登记处分局原副局长;阮光涛——隆城县土地登记处统计登记组原组长;裴文红——隆城县土地登记处原测量员;杨氏缘——隆城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原专家;阮文贝——平山乡地籍官员;陈国俊——平山乡人民委员会原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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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阮黄义。 |
同奈省人民检察院起诉书认定,2017年3月,居住在隆城县的黎氏诗女士和阮氏鸾女士向主管部门和平山乡人民委员会提交文件,申请核发位于隆城县平山乡的两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总面积超过2.5公顷。上述官员串通一气,没有正确履行职责、任务和权限,没有核实和确认土地来源、土地使用时间,没有测量、核对和审查土地使用权证申请,因此他们建议隆城县人民委员会签署并核发上述两块土地的第一批土地使用权证给黎氏诗女士和阮氏鸾女士,违反了土地法的规定。
经有关部门核实,Tho女士和Loan女士并非土地使用者,但上述两块土地均为平山公社人民委员会管理的公共土地。事后,Tho女士和Loan女士将两块土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转让价格约为125亿越南盾,并获得了该省自然资源与环境厅颁发的土地使用权证。上述行为导致国家丧失了对这两块公共土地的管理和使用权,造成国家资产损失逾180亿越南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