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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秩序安全违法罚款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光伏 January 5, 2025 09:13

政府第176/2024/ND-CP号法令详细规定了违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行政罚款以及车辆牌照拍卖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并已上缴国家预算。

Đội CSGT đường bộ cao tốc số 4 ra quân xử lý các vi phạm trên cao tốc
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四大队正式成立,负责处理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

政府于2024年12月30日颁布了第176/2024/ND-CP号法令,规定了对违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的行政罚款和车辆牌照拍卖所得资金在缴纳国家预算后的管理和使用。

本法令规定了处理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行政违法行为和拍卖车辆牌照等费用缴纳国家预算后,为保障交通秩序和安全而开展的活动的费用的编制、管理、使用和结算;支出内容和数额。

其中,公安部支出18项,省、直辖市人民委员会支出15项。该法令还规定了直接参与交通安全工作的人员的支出标准。

对于提供反映交通秩序和安全行政违法行为信息的个人和组织,每起案件或事件的支持金额不得超过行政罚款金额的 10%,每起案件或事件最高为 5,000,000 越南盾。

本条例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支出内容,其支出级距如下:
1.直接参与保障夜间交通秩序及安全的官兵,其津贴水平不得超过20万越南盾/人/班次(1班次为4小时以上,夜间工作时间为前一天晚上10点至第二天早上6点),半班次(2小时)津贴水平不得超过10万越南盾/人,每月最多10班次。
2.直接参与保障交通秩序、安全的干部、公务员、公职人员及其他地方力量的加班津贴,白天每人每班不超过10万越南盾,每月最多10班;夜班不超过20万越南盾(1班4小时以上,夜间工作时间为前一天晚上10点至第二天早上6点),半班(2小时)不超过10万越南盾/人,每月最多10班。
3.对提供反映交通秩序、安全行政违法行为信息的个人和组织,每起案件或事件给予的支持金额不得超过行政罚款金额的10%,每起案件或事件最高为500万越南盾。
4、其他支出项目支出标准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查看全部第 176 号法令的内容在此处。

据baochinhphu.vn报道
https://vanban.chinhphu.vn/?pageid=27160&docid=212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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