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履行人民议会会议后的“承诺”
(Baonghean.vn) - 今天(9 月 30 日)下午,在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越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阮春山同志的主持下,2013年9月,省委、省人民议会副主席、省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定期举行会议。出席会议的有乂安国会代表团、越南祖国阵线委员会、省人民委员会办公室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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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春山同志在大会上总结 |
9月份省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人大委员会在各方面、各工作领域开展工作取得了较为全面的成果。特别是,省人大常委会集中指导了黄梅市人大代表的增选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人大委员会还很好地履行了监督职责,完成了对法律文书编制、检查、审查和整理工作;在非公立医疗机构落实医疗保险制度体检和治疗工作;打击走私、假冒商品和商业欺诈工作;新农村建设;贫困户住房扶持政策以及少数民族干部、公务员和公务员的安排使用等工作的监督计划。通过监督,省人大常委会和各级人大委员会及时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诸多困难、障碍和不足,并向省人大、各部门、各县、各单位通报并提出建议。对国家管理机关和被监督机关本身产生积极的影响。
会议上,根据分析、剖析和讨论,与会者提出多项意见,即必须出台吸引、安置和雇用少数民族劳动力的政策;重新研究切实支持农业发展的政策,以刺激需求……敦促各部门审议将于2013年底省人民议会第十次会议上提出的报告、提案和决议草案。
会议结束时,阮春山同志强调:为继续提高人民议会活动质量,必须提高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议会委员会的监督调查工作质量。为此,除了对执行机构的监督调查外,还应关注受机制和政策影响的主体。监督调查活动应不断创新,与监督调查相结合,以便更深入地了解监督调查内容,更清楚地了解问题的性质。常务委员会和省人民议会委员会注重监督和督促各级、各部门、各机关、各单位履行在上届省人民议会会议上作出的承诺;解决选民的建议和反映;落实省人民议会的各项决议。
新闻和照片:Minh C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