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决定推迟通过《经济特区法》。

玉清 June 11, 2018 09:00

今天(6月11日)上午,国会代表投票通过了关于将通过经济特区法项目的时间由越南国会第五次会议调整至第六次会议的提案。

国会常务委员会法律委员会主席阮克定代表国会常务委员会提交报告,建议调整审议通过《云屯、北文峰、富国特别行政经济单位法》草案的时间。

Quang cảnh kỳ họp thứ 5, Quốc hội khóa XIV. Ảnh: Chinhphu.vn
第十四届国会第五次会议现场。图片来源:Chinhphu.vn

阮克定表示,综合会场讨论意见及书面评论的结果表明,大多数意见同意颁布该法律草案的必要性及规制范围,高度评价该法律草案的接受和调整情况。

但这是一个全新、复杂、前所未有的法律项目;法律草案中许多机制和政策规定,无论从组织架构还是从视角和发展方向来看,在国际社会日益深入融入、国际和地区形势复杂变化的背景下都具有开创性;国会代表、资深干部、专家、科学家和选民对法律项目的一些内容仍有不同意见。

法律委员会主席阮克定

国会常务委员会在认真听取国会代表、社会各界人士和选民意见的基础上,慎重考虑,多方面商议,同意政府对法律草案进行修改,不再规定特区生产经营用地使用期限可以延长至不超过99年的特殊情况。

同时,国会常务委员会同意政府的建议,建议国会将此项法律草案的审议时间从第五次会议推迟到第六次会议,以便有更多时间研究和吸收国会代表、资深官员、专家、科学家和人民的最有效意见,完善法律草案,确保三个经济特区顺利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主权。

国会常务委员会建议国会责成政府主持并配合国会常务委员会指导组织研究、听取意见、修改法律草案,完成设立经济特区的决议草案和方案草案,向国会常务委员会征求意见,然后提交国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指示各部委和地方分支机构严格管理拟设立经济特区的土地使用,积极筹措资源、确保条件,确保法律、决议通过后能够立即实施;同时,加强信息宣传,澄清广大选民和人民关心的问题,使法律草案内容凝聚更大共识。

随后,国会代表投票通过了关于调整《云屯、北文峰、富国岛特别行政经济单位法》通过时间的建议。

国会主席阮氏金银今天上午在工作会议上发表讲话时强调,人民应该保持冷静,相信党和国家的决定,特别是国会正在讨论的法律草案始终听取人民的意见。

据vov.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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