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议会讨论国家储备法草案
国会代表同意缩小国家储备目标的规定。
在第十三届国会第三次会议上,国会就《国家储备法》草案发表了意见。会后,国会常务委员会立即指示财政预算委员会常务委员会配合起草机关和相关机构,认真听取国会代表的意见,修改完善该草案,提交国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10月24日下午,国会在听取了国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国家储备法》草案说明、审议和修改情况的报告后,在会议厅内讨论了该法草案中若干有不同意见的内容。
缩减国家储备目标
许多意见赞同国会常务委员会的解释,即有必要在法律中设立专门条款来规范国家储备的目标。因为确定国家储备的目标与为实现既定目标而分配相应资源密切相关。因此,有必要设立专门条款来明确界定目标,为国家储备的国家预算分配奠定法律基础。
国会代表还同意提议只关注预防、打击和克服自然灾害、火灾和流行病的不确定性和后果的目标。
国会常务委员会的解释报告明确指出,即使是国防潜力强大的发达国家,国防资源也只是用于应对国防安全问题和紧急情况,特别是严重情况。
因此,考虑到国会代表的意见,为确保国家储备的性质与国家储备相符,避免其过度扩张,国会常务委员会对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缩小了国家储备的目标范围。为此,法律草案第一条规定:“国家建立和使用国家储备,是为了积极应对预防、抗击和克服自然灾害、火灾和疫情造成的后果,服务国防安全,以及执行国家其他突发紧急任务的需要。”
然而,许多意见建议应考虑使用“国家其他紧急、非常任务”这一表述。老街省代表团代表吴文雄认为,如果无法明确指出“其他”任务是什么,就不应使用这一表述。太平省代表团代表范春上也持同样观点,他认为使用“国家其他紧急任务”这一表述无意中扩大了目标。
国防工作人员政策
关于国家预备役人员政策,草案规定:国家预备役人员享受工龄津贴;根据所从事的工作领域和工作岗位,享受优先职业津贴。
不少意见赞同这项规定,因为从事这类工作的人有其特殊性,工作环境往往充满负面因素。因此,设立工龄津贴制度,将体现对员工的关爱和制度安排。
不过,清化代表团代表黎南建议,法律对国家储备人员的制度规定不宜过于具体,以利于薪酬政策的实施。
(据vov.vn报道)-L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