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会通过允许“代孕”的法律

June 19, 2014 16:02

今天(6月19日)下午,国会表决通过了《婚姻家庭法(修正案)》草案。社会委员会主席张氏梅在第六、七次会议上对该法案进行了讨论和修改,并作了审议和修改情况报告。

代孕制度、婚姻习俗的适用、结婚年龄、未登记结婚的夫妻生活问题、同性同居问题……等值得关注的内容由张氏梅女士向国会作了汇报,然后代表们按下了批准按钮。

国会分别投票通过了三条条款:第二条关于婚姻家庭制度的基本原则;第八条关于结婚条件;第九十五条关于出于人道主义目的的代孕条件。

其中,第二条以421/431名代表的赞成票(84.54%)获得通过;第八条以426/434名代表的赞成票(85.54%)获得通过。

关于代孕的第95条,有126名代表不同意,但仍然以297/433名代表(59.645%)的投票率获得通过。

最终,草案全文以396/437(79.52%)的比例获得通过。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有126名代表仅对第95条表示不同意,但只有30名代表对整个草案表示不同意。

据 Gia dinh.net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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