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D+行动计划中的省级森林保护和发展基金

October 5, 2016 09:27

(Baonghean)——为落实总理于2012年6月27日发布的第799/QD-TTg号决定,即《2015-2020年国家行动计划“通过努力限制毁林和森林退化、可持续管理森林资源、保护和增强森林碳储量(REDD+)来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农业和农村发展部于2015年12月23日发布了第5337/QD-BNN-TCLN号决定,即《关于建立越南REDD+基金的项目》。

因此,我国目前只有一个 REDD+ 越南基金,其组织模式为:管理委员会 - 管理委员会 - 技术咨询委员会……,位于河内,隶属于农业和农村发展部。

该基金的任务是:接收来自国内外国家、组织和个人的捐款和援助,用于 REDD+;管理和有效利用财政资源,用于支付以下活动:

越南REDD+计划的运作(例如建设和运营国家森林资源监测系统-NFMS、保障信息系统-SIS等);符合国家REDD+行动计划的国家政策和解决方案;省级REDD+行动计划;计划的实施:减排、支持政府开展研究活动、REDD+基金的运营成本;对接受REDD+基金资助的计划、项目和活动进行评估、遴选、批准和拨款;根据与合作伙伴的协议,并按照越南法律和国际法规,指导、检查、监督和遵守信息和报告制度。

Bà con huyện Yên Thành chuẩn bị keo giống phục vụ trồng rừng.Ảnh: Phú Hương
安城县的居民正在准备相思树苗,用于植树造林。照片:富香

REDD+基金拥有以下权限:

- 根据年度计划,决定项目计划或非项目活动的预算分配;

- 根据越南政府与国际伙伴和捐助者签署的协议和资助协议,管理和使用财政资源;

- 与获得 REDD+ 基金的主体签订合同和再融资协议;

- 监督、检查、评估和接受基金支持的各项计划、项目和活动的实施结果;

- 如发现组织和个人实施的项目、计划和活动不符合批准的内容,违反资金使用承诺,或违反越南法律的其他规定,或违反 REDD+ 的国际法规和惯例,则暂停并追回资助资金;

- 与林业总局协调,向农业和农村发展部提交有关 REDD+ 基金的法规和指示的颁布、修订和补充。

- 与林业总局协调,制定并提交农业和农村发展部,由农业和农村发展部提交总理,以颁布一项特殊机制,允许 REDD+ 基金管理 ODA 资源,以支持 REDD+,该机制按照总理在 2004 年 6 月 23 日第 850/CP-NN 号官方公函中指示的 TFF 基金机制执行。

对于本项目覆盖的省市,不会设立省级REDD+基金。因此,省级机构不具备资金分配职能,而是直接从REDD+基金获得资金,用于实施省级REDD+行动计划中规定的各项活动。

资金将通过省级森林保护和发展基金拨付。省级森林保护和发展基金将根据REDD+基金的规章和管理规则,承担接收用于实施PRAP(或同等的省级REDD+计划)资金的职能和任务。

因此,为成功实施省级REDD+行动计划,森林保护与发展基金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除了接收和管理委托款项外,它还代表国家REDD+基金,指导、监测、检查和监督省级行动计划的实施。

这是REDD+计划能否在省级乃至国家层面成功实施的关键因素。因此,森林保护与发展基金将在未来根据国家REDD+基金的要求和任务,修订和补充其组织章程和运作细则。

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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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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