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必须坚决收回错误授予的林地
(Baonghean)-两年前,《义安报》报道了贵州省人民委员会于2007年3月23日做出的结论,指出溪班地区、周会乡和周行乡(归州)错征林地的现象正在缓慢恢复。自决定恢复以来,五年过去了,仍有一些林地尚未归还国家。对于已恢复的林地,政府尚未进行土地分配,也未将其交给人民用于生产……
谈及珠杏乡行仙村收回林地的情况,副村长陈光鸿愤慨地说:“行仙村此前错分的林地面积达47多公顷,被10名常住新乐镇的县级干部瓜分。自2007年6月29日县人民委员会颁发第598号决定《关于珠杏乡收回土地、注销错分土地使用证的决定》以来,大部分错分的土地都已归还给当地,只有阮廷璨村的村民还没有把所有土地归还给乡政府”。
根据2012年5月17日归州县人民委员会第180号文件,该文件回应了该公民的请求:“县人民委员会已从Can先生手中收回了总计10.2公顷土地中的8公顷,其余2公顷土地,待Can先生的家人完成金合欢树采伐后,将归还给国家。” 然而,洪先生表示,到目前为止,当地尚未收到任何关于Can先生林地移交土地的文件。令人不安的是,目前Can先生的一些金合欢树种植区已经超过10年了,但仍然没有被采伐。
不仅如此,2012年,Can先生还在原本决定收回的错误授予的林地上继续种植新的相思树。因此,目前Can先生的土地上生长着四代相思树:1年生、2年生、4年生和10年生。因此,Hanh Tien村的村民认为,Can先生故意拖延,拒绝将土地移交给当地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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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廷灿先生的森林目前已有四代,但他仍然拒绝开发,并将土地移交给国家。 |
对于县人民委员会从个人手中收回的土地错配现象,洪先生说:“由于当地没有组织群众分配土地,群众之间互相竞争,为所欲为,自发地种树造林种甘蔗,十分混乱。”
关于土地分配问题,周行乡人民委员会主席三文切表示:“地方政府之所以没有组织分配土地,是因为居民没有登记领取林地。2012年7月,乡人民委员会通知乡内各村,凡需要林地进行生产经营的农户,必须到乡政府登记,但至今乡政府尚未收到任何居民的登记。然而,要落实土地分配,需要资金,这超出了乡政府的能力。”
归州县自然资源与环境部部长阮维红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关于根据第163/1999/ND-CP号法令,在周会乡和周行乡班溪一带将林地错批的问题,目前仍有五人尚未将土地移交给地方管理,他们是武文红先生、陈文美先生、魏文祺先生、阮廷璨先生和贝先生。原因是这些人尚未收获土地上的所有财产。由于资金不足,该县尚未组织测量,将土地分配给人们进行生产。过去,地方通过手工方式组织分配土地。”然而,当我们向 Tran Nguyen Hong 先生(Hanh Tien 村的 Pho)和 Sam Van Thiet 先生(Chau Hanh 公社人民委员会主席)提到这个问题时,他们说从来没有发生过任何形式的土地分割。
直接会见阮廷灿先生,询问他为何尚未归还土地?阮廷灿先生表示,最近行仙村的一些人为争夺他的生产用地而发生争执,目前他只经营这片土地上的原料林。等他家收获了所有资产后,土地就会归还给当地。但当被问及“为什么2012年你们还在错误地分配给已决定收回的林地上种植新的金合欢树?”时,阮廷灿先生在绕了好一会儿后,承认这样做是错误的。从这个具体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出,如果归州县人民委员会不坚决按照第598号决定的规定,采取措施收回错误分配给该林地的林地,就会导致一些林地所有者采取“往池塘里扔泥巴”的伎俩,继续从错误分配的林地中牟利。
自2007年6月29日做出决定以来,五年过去了,贵州省仍未收回上述所有土地。与此同时,人们仍在等待土地分配,以保障生产和稳定生活。
2006年7月17日,乂安省人民委员会成立了归州县土地和森林分配检查组。2007年3月23日,乂安省人民委员会就上述问题作出了结论。结论是,归州县人民委员会向18户非农业户(当时他们大多是县领导,常住归州镇,即现新乐镇)分配了土地并颁发了林地使用权证。根据政府第163/1999/ND-CP号令,这些户和个人没有资格获得土地分配。因此,乂安省人民委员会要求归州县人民委员会收回上述18块土地,将其纳入林地基金,分配给有需要的户和个人或出租,并依法确保条件。同时,县人民委员会和相关乡镇人民委员会应对由此产生的任何经济后果负责。根据 Khac Viet 的歌曲《从头再来爱》 |
春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