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102条:党员自我反省和自我修养》

清香 DNUM_AFZACZCABI 07:50

陈玉阳先生认为,第102条规定可以说是党员自我反省、自我修养、控制人生欲望的一项规定。

近期,中央政治局签署发布了关于对违法违纪党员给予纪律处分的第102-QD/TW号规定,其中明确规定了对各类违法违纪行为给予批评教育、警告、撤职、开除党籍等处分的级别。

前国会办公室副主任陈玉阳先生就此内容进行了讨论。

陈玉阳先生,前国会办公室副主任。

光伏:您如何评价近年来对违法犯罪党员的处理?

Tran Ngoc Duong先生问:近年来,特别是四中全会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坚决查处党员干部特别是国有企业腐败、损失、浪费、破坏案件。

这些行动越来越受到人民的支持和认可,彰显了我们党和国家在反腐败斗争中的力量和决心。如果这种势头持续下去,人民的信任将日益增强。

光伏问:近日,中央政治局印发了《关于对党员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处分的规定》第102条。您认为,这项规定在巡视监督和党员违纪违法问题纪律处分工作中,具有怎样的作用和意义?

Tran Ngoc Duong先生: 我认为,关于党员处理的102条规定,是党的组织和运作的一套法律。除了国家法律,还有行政处罚法或刑法,但在党内,那些终生追随党的理想、在党的组织中活动的党员,也有自己的法律。

102号条例体现了法治国家的理念,是党的组织建设的法治保障,是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据和依托。

光伏:此前,党纪法规没有规定追诉时效的问题。但102号条例首次规定了追诉时效。您认为这将带来什么影响?

Tran Ngoc Duong先生诉讼时效是一个法学概念。如果违法行为在诉讼时效过后才被揭露,这是不道德、不人道的。事实上,超过诉讼时效才揭露,并不会起到任何良好的震慑或教育作用。

我觉得102号条例非常进步,它对不同行为的党纪处分时效做了明确规定,比如:需要给予党内批评教育的,5年……

“说到纯洁和正直,人们首先看的是党。第102条规定可以说是党员自我反省和自我修养,以控制自己在生活中的行为和欲望的规定。”——陈玉阳先生。

光伏问:过去,一些党员纪律处分案件适用撤职处分。但根据《条例》第102条,原则是:达到撤职处分的,应当撤职,而不是开除公职。您认为,如果执行撤职处分,情况会更加明晰吗?

陈玉阳先生:解雇比解雇更准确。因为解雇的情况有很多,例如辞去一个职位去担任另一个职位;或者某人因健康原因辞职,而不是因为纪律处分。

至于纪律处分,解雇才是纪律处分的本质,不存在免职的纪律处分。

光伏:面对党内被认为非常具体、细致的规定,仍有一些舆论认为其过于严格。您认为这是必要的严格和严谨吗?

陈玉阳先生:在干部道德沦丧、自我演变、自我转化的背景下,这些规定非常严格、细致、具体,起到了从小事到大事都规矩不改的作用。如果你加入了政治组织,特别是党组织,就必须遵守。

光伏问:先生,要做到这一点,应该怎样实施才能达到最高的效率?

陈玉阳先生:党员首先要认识、掌握第102条规定,建议组织全体干部党员学习第102条规定,干部党员理解清楚后,就会自觉遵守。

了解之后,处理这些违规行为的问题至关重要。不按比例、不透明、不公平地处理这些违规行为也是导致这些规定失效的一个因素。

光伏谢谢你!

据vov.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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