沿海和海岛地区特困村标准规定
首相刚刚颁布2016 - 2020 年沿海和岛屿地区极度贫困乡标准。
根据规定,沿海和海岛地区特别困难公社是位于沿海和海岛地区,边界紧邻海岸的公社,或者位于沙洲、岛屿、泻湖、半岛或岛上的公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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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海公社在新农村建设中面临诸多困难。 |
沿海和岛屿地区特别困难的公社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标准:
一是,按照2016-2020年期间适用的多维贫困标准,2015年贫困人口普查的贫困率和接近贫困率达到16%及以上(其中贫困率为11%及以上)。
二是,缺乏(或不足)3/7的基础设施工程来获得基本的社会服务,具体如下:
- 该乡未达到卫生部规定的国家卫生标准;
—幼儿园、小学、中学的学校设施符合国家标准的不足60%;
- 40%以上的村庄没有固定的托儿所和幼儿园教室;
- 没有或尚未投资建设供公社人民使用的文化、体育和娱乐中心;
-40%以上的村庄没有村民活动室;
- 不到75%的家庭可以获得日常使用的卫生水(卫生水源:自来水、井水、有防护墙的挖井水、受保护的溪水、储存在受保护的水箱中的雨水);
- 不到60%的家庭拥有符合越南卫生部规定的标准的卫生厕所。
三是、服务人民生活的基础设施工程有2/4缺乏(或不足):
- 符合交通运输部技术标准的乡镇公路和乡镇间公路的沥青或混凝土路面里程数不到80%。
;- 村镇公路硬化且符合交通部技术标准的里程数比例低于70%;
- 田内主要道路硬化、方便机动车通行的公里数比例不足50%(仅湄公河三角洲地区不足40%);
- 公社管理的运河公里数固化率不到70%(仅湄公河三角洲就不到40%)。
四是,缺乏50%以上的农业、渔业和盐业生产基础设施,如:通往渔港的道路;堤坝;水产养殖、盐业生产的泵站、排水系统……
据 Chinhphu.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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