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室职能任务权限和组织机构规定
(Baonghean.vn)- 省委常务委员会刚刚颁布了第50-QD/TU号条例,关于省委办公室的职能、任务、权限、组织结构和工作关系。该条例共8条,具体如下:

关于功能:是咨询机关,直接并定期协助省委、省委常委会和省委常务委员会组织、开展工作,领导、指导和协调咨询和协助机构的活动;与有关机构协调,就经济社会、国防安全、外交等领域的政策和路线提出建议、评估和建议;党委的财务和资产管理的原则和制度;是服务于省委领导和指导的综合信息中心;是协助省委常委会处理日常工作的联络点;
根据预算下放,担任党的机关和党的公共服务单位的资产代表所有者;作为管理下属预算单位财务和资产的联络点;确保为省委活动服务的资金、设施、手段和组织。
关于任务:
(1) 研究、提出并协助省委、省委常委、省委常务委员会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工作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安排省委书记、副书记的工作计划和常委部分活动;开展省委外事工作;
协调、配合省委各咨询、支持机构的活动。主持、协调、咨询并组织实施党内行政改革工作。与有关机构协调,汇总组织实施中央、省委的决议、决定、指示、结论、法规、规章的情况以及各级党委、党的代表团、党的执行委员会和省委直属机构的活动情况。
通报省委常委、省委常务委员会、省委书记、副省委书记的指示精神并督促落实。督促省委直属党组织和有关部门按规定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做好服务省委领导、党组成员和党组织的信息工作。协助省委落实信息定期、不定期报告制度。
接收、发放和管理省委、省委办公室来往文件、论文;管理和利用省委密码网络。组织信息技术的管理、开发和应用,保护省委广域信息网络;组织管理、运行和利用省委电报站。管理和组织利用省委历史档案馆收藏的越南共产党档案馆的文件,包括各机关、党组织、社会政治组织的档案。
管理财务、资产和党的预算支出;管理党委和省委办公室的活动并承担经费;审核批准所属预算单位的财务和预算决算。参与组织和服务省党代会;主持并协调服务省委会议、省委常委会、省委常委会召开的会议和省委书记、副书记工作会议。
(2)指导和培训省委直属党组织和下级党委机关的办公室工作、财务工作和党产管理专业技能;按照档案法规定、书记处条例和中央党委指示,指导和培训地方党组织、组织、政治社会组织的文件档案工作专业技能;指导和培训下级党委机关和省委直属党组织的信息技术和重点工作专业技能。按照现行规定和财务管理分级管理,对省委直属党组织办公室工作和党的财务工作专题进行检查和监督。主持和协调省委检查委员会、省委组织委员会和有关机构,协助省委和省委常委会监督、检查和督促《省委、省委常委会、省委常委会工作条例》的执行情况,必要时提出补充和修改建议。
(3) 评估、审查机关、组织提交省委、省委常务委员会、省委常务委员会的项目和文件,内容包括:要求、范围、程序、发布权限、文件格式。项目和文件内容涉及社会经济、国防安全、外交以及省委常务委员会指定的其他领域,方可提交省委、省委常务委员会、省委常务委员会。
(4)配合有关机关研究提出省委、省委常委会关于经济社会、国防安全、外交等机制和政策的若干政策;为国家机关具体化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政策、战略提供意见。
配合有关部门制定省委、省委常委会、省委常务委员会交办的若干项目、文件、行动计划;负责省委常委会、省委常务委员会印发文件的编辑、审核工作。配合省委组织部做好干部工作,按照省委常委会关于干部管理分级负责制、引进后备人选的规定;负责组织编制管理,负责落实省委机关干部、公务员、公务员、工作人员的制度和政策。
配合省委、省代表团、省委执行委员会、直属党委的咨询和支持机构,为省委、省委常委会、省委常务委员会提供建议和帮助,指导、检查、监督、总结、总结中央和省委关于党的建设工作、社会经济、国防安全、外交工作的决议、决定、指示、结论、条例和规定的执行情况,以及省委财务和资产管理的政策、制度和原则的执行情况。
配合国家机关依法管理党的机关规划、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和项目实施工作。配合省委内务委员会,协助省委常委会组织做好群众接待工作。依照党的法规和国家法律,对党的事业单位行使业主代表机关的职权……
关于职责和权力:(1)向省委、省委常委会、省委常务委员会负责,向党委提出建议和咨询意见,履行省委办公室的职责。
(2)要求省委各党委、各直属党组织报告、提供服务省委办公室履行职责任务的记录和文件。
(3)派干部列席省委、省直党组织和有关机关的会议,讨论省委办公室负责的业务领域内容。
(4) 根据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关于巡视、监察和党的纪律工作的规定,履行巡视监察主体的任务、职责和权限。(5)实行定期和不定期向省委常委、省委常委、中央党校报告工作制度。
组织结构:包括办公室主任,不超过4名副主任。不超过5个部门和1个直属单位:综合部、行政部、党财务部、密码信息化部、行政档案部和省委招待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