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局出台规定,防止“买调岗”
很多人期待,通过具体的标准和严格的5步流程,可以避免很多地方出现的竞选和轮换的情况。
舆论认同并高度评价
由越共中央总书记阮富仲签署颁发的越共中央政治局第98号关于领导班子成员轮换的规定在各大媒体上播出后,立即得到干部、党员和人民的一致好评和高度评价。
很多人期待,对轮换官员的标准明确,并有明确、严格的五步程序,将有助于防止许多地方出现的跑位、跑权、轮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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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越共中央委员、前国会代表阮国植中将。图片来源:VTC新闻 |
原越共中央委员、原国会代表阮国树中将表示,事实上,多年来,我们在干部工作中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许多干部在实践中真正成长起来,为地方和单位创造了许多成就。
然而,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多引发公众愤怒的案例,特别是对受到纪律处分的官员,或者调任时间过短又调到其他地方担任领导职务的官员,尤其是前任官员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调任案例。
一个典型例子是郑春青的案子。尽管他在政治局常委(PVC)犯下诸多违规行为,后来他被调往工贸部。尽管他不在轮换计划中,不在政治局和书记处干部的轮换和调动名单上,但郑春青后来被调往后江省担任省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引发了民众的愤怒。
阮国树中将表示,受处分的干部必须接受所在组织的教育、培训、检查和监督,看其是否有真正的改观,才能考虑调动。对于刚受处分不久、没有接受过培训、没有做出努力、组织也未发现其有任何进步的干部,就进行调动、提拔或任命,这是不合理的。
阮国树表示:“很多情况下,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受到处分,然后调到另一个地方,甚至升职,这让民众非常不满。轮换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干部,让干部积累实践经验,接受培训,提高素质,特别是提高在管理和领导方面的责任感,从而赋予他们更高、更艰巨的任务。因此,政治局这次关于干部轮换的规定,包括如此具体的标准和程序,是完全正确的。”
这位前国会代表还表示,干部轮换工作必须有具体的计划和逐步实施的路线图;必须有同步统一的机制和政策,为轮换干部提升能力、优势、专长、实践和积累实践经验创造环境和条件;同时,必须有对轮换干部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规定。
对轮换后干部的考核安排,要根据任务要求、实际情况,结合轮换干部个人负责制,结合地方、机关、单位政治任务执行情况,以及对轮换干部的评语、评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量。
按照规定,对连续担任两届一把手的干部和因政策性轮换的非本地干部实行轮岗,轮岗时以安排一把手为主;对因培养锻炼而轮岗的年轻干部,以安排副职为主;其他情况由主管部门研究决定。一个岗位轮岗期不少于3年(兼任的除外)。
防止一地不暖又撤到另一地的情况
阮国树中将表示,过去有些学校会回地方轮岗6-7个月,主要是为了获得到地方任职的头衔。这种在一地热身前就撤到另一地的轮岗形式,不仅会造成组织上的不稳定,扰乱地方的方向和发展,还会使轮岗的目的和意义无法达到预期。
至少三年的轮换期这一硬性规定,是为了让干部有时间证明自己的领导和管理能力,同时也让组织和集体对这一批干部的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和认可,以便继续接受新的任务。
“最重要的是选拔轮换人员,目的是培养和检验这支干部是否有效。但也有一些人工作了两年,但成效已经显现,因此是否提前撤换,取决于政治局和上级对干部的要求和评估,以便更有效地使用这支干部。”——阮国植中将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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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文强少将——原公安部战略与科学研究所所长。 |
对于前公安部战略与科学研究所所长黎文强少将来说,政治局的规定让他有信心,将限制竞选职位、竞选权力、竞选轮换或利用轮换将不在同一团队的干部派往其他地方的情况。
他说,无论多么严格的规定,如果没有人民的真诚、没有互相检查和监督,更没有真正的民主、公开和透明,也不可能得到很好的实施。
近期一些官员的事件也表明,权力的管控不力是造成腐败的根源。权力交给一个没有相应监督的人,必然导致腐败,这是规律。
这位战略与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还表示,要不断完善和补充规章制度和机制,让负责官员不想、不敢、不能犯权力腐败、权力滥用和独裁专制的行为。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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