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计算优先积分的新规定

August 10, 2014 14:50

教育培训部根据今年招生新规定,对有主考科目系数的学校和专业,正式规定了优先分数计算方法。

8月9日下午,教育培训部公布了2014年全日制高等学校招生质量保障标准委员会的结论,其中就今年考试新规中,对有主考科目系数的学校和专业,确定优先分数的计算方法进行了规定。

根据该规定,已公布主考科目的学校及专业:根据2014年5月5日第2241/BGDĐT-KTKĐCLGD号公函关于确定招生质量保障标准的规定,确定并公布基本录取分数线和考虑主考科目2倍系数的录取分数线。优先分数线按以下公式确定:

其中,DTT为实际优先分数;DQc为按照规定确定的优先分数(平均分数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2位)。

这项规定是为了确保候选人的公平性。

教育培训部考试与教育质量评估司副司长陈文义解释了计算方法:“例如,参加A类考试并获得3分优先分数的考生,其成绩为数学5分、化学3分、生物4分。学校选择的基本录取分数为15分。如果主科没有规定,学生将获得总计15分(5分+3分+4分+3分优先分数),等于基本录取分数。”

但如果生物是主修科目,学校主修系数的基本录取分数为:15 x 4/3 = 20。

若不乘以考生的优先分数,则考生包括主科系数在内的总成绩为5+3+8+3(优先分数)=19。

因此,如果不乘以优先系数,乘以主科系数后,考生的成绩将低于基本录取分数线。

同时,如果将该系数乘以优先分数,则考生的分数为:5+3+8+3 x 4/3=20。该分数恰好等于考虑了主科系数后的基本录取分数。

因此,如果不乘以优先分数系数,在某些情况下,考生在考虑对主考科目有规定的专业时会处于不利地位。

义亚先生指出,教育部已计算考生主科考试成绩等于三门科目平均分的情况,以消除主科成绩的影响。根据计算方法,如果主科成绩等于平均分,则无论采用何种方法,结果都是相同的。

当主科成绩高于三门科目的平均分时,考生就会占有优势——也就是说,如果不计算主科,考试成绩就会低于底线,但如果计算主科,考试成绩就会高于底线。

相反,如果主科分数较低,可能出现不计算主科系数时考试结果在floor以上,但计算主科系数时却在floor以下的情况。

公布主要考试科目的专业及学校名单见以下附件。

据Vietnam.ne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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