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和传染病治疗机构的选址、设计和设施规定

July 4, 2013 18:34

卫生部刚刚于7月1日发布了第18/2013/TT-BYT号通函,对传染病检查和治疗设施的位置、设计、设施条件、技术和设备进行了规范。

因此,传染病医院应建在交通便利、与居民区和自然保护区保持安全距离、技术基础设施和环境卫生系统完善的地区。医院建设用地面积按医院设计标准确定,每张床位50至100平方米,几何尺寸合理,足以容纳以下建设项目:医疗检查区、技术-辅助临床-功能探索区、患者住宿区、行政及综合服务区、技术-后勤区以及辅助工程。


医院总体布局应按照单行道原则进行规划,检查区、病房区应按照保证安全隔离距离、限制内部交通穿越的原则布置。建筑面积最多占总用地面积的35%。用于遮荫和与外界隔离的树木种植面积应占用地面积的35%至40%。


主任、副主任、系主任、教研室主任、总务室的办公区域分别设置。


医院传染病科:传染病科必须单独设置区域建设,科室建设位置必须位于主风向的末端,并与周围建筑物保证隔离距离。


处理医疗器械、设备的操作室、灭菌区等均按单向线布置,实验室须保证密闭要求,确保环境卫生,防止感染,不影响检测结果;确保各级微气候要求。


病房区域采用动态分区设计,在同一单元内划分多个区域,确保各层级在必要时进行隔离。每个传染病诊疗机构均设有技术区域提供服务,并为低层级人员设置培训区域。


传染病诊疗机构必须24小时不间断供电,满足照明及设备使用需求;配备自来水源及处理水箱,全天候不间断供应洁净用水,确保卫生及水质标准;手术室、诊疗室及检验室配备无菌供水系统;并配备供水、废水及废气处理系统。


传染病诊疗机构的医疗设备按照2002年2月20日第437/QD-BYT号决定颁布的《省、区综合医院、综合诊所、公社卫生站、乡村卫生包医疗设备标准清单》使用。


据(dangcongsan.vn)-H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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