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在拍卖中获胜但被“轰炸”并被没收押金的漂亮车牌的规定
公安部交通警察局领导表示,76名赢得车牌拍卖的客户已经履行了付款义务,但以超过320亿越南盾的价格成功竞得漂亮车牌51K-888.88的人尚未付款。

9月15日,越南股份拍卖公司组织首次汽车牌照拍卖,共拍卖11张汽车牌照,来自10个省市。其中,胡志明市51K-888.88号牌照的最高中标价为323.4亿越南盾。截至目前,这仍然是中标价最高的车牌。
拍卖获胜者以超过 320 亿越南盾的价格拍得超漂亮车牌 51K-888.88,以超过 130 亿越南盾的价格拍得超漂亮车牌 30K-567.89。
10月1日,15天的拍卖全款支付期限已过,但仍未收到中标人付款的消息。不少人怀疑这位“大亨”已经放弃了上述车牌的定金。
根据第39/2023号法令第19条规定,如果15天后,车牌拍卖中标人没有支付全额款项,则拍卖结果将被取消。
当时,被拍卖的车牌又被重新拿出来拍卖。
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了取消拍卖结果、公布拍卖结果、确认中标汽车号牌以及中标人未确认拍卖笔录的情形如下:
- 符合《财产拍卖法》规定的情况,拍卖结果将被取消。
- 未确认拍卖记录的竞买人,视为未同意订立拍卖财产的买卖合同。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拍卖结果公告及被拍卖车辆牌照确认文件将被取消:拍卖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人未按规定办理被拍卖车辆牌照登记手续;拍卖人违反拍卖登记文件的诚实性。
- 被拍卖车辆的牌照将被重新拍卖。在符合本条第1、2、3款规定的情况下,中标人缴纳的保证金和中标款不予退还,并将上缴国家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