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y Hop 处理采矿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Baonghean) - 2014 年 12 月 16 日,义安报热线信息栏目报道:“Chau Hong 乡的人们报告说,在 Chau Hong 乡,有多个矿山正在开采矿石丁村未能切实履行环境保护承诺,将废水直接排放到天然水源中,影响了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该问题已多次向政府反映,当地居民也多次在选民大会上提出请愿,但至今未得到解决。2014年12月30日,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发布了第1046/UBND.MT号批复,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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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一些企业未切实履行环境保护承诺内容的情况。这是区人民委员会和从事矿产活动的乡镇非常关注的问题,并在会议中将环境保护内容纳入了环境建设和保护的专门决议,需要整个政治体系的重视和关注。然而,要求企业彻底实施废水处理非常困难,因为大多数锡矿位于高山险峻地带。下雨时,雨水会将泥土带入喀斯特洞穴,然后流入溪流。此外,一些企业的环保意识不强,一些企业经常趁夜间暴雨时将废水排入水库;一些当地民众在闲暇时聚集起来,在企业排放的矿井尾、浅溪上手工捡拾锡矿石……导致水体浑浊,污染水源。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也一直是舆论关注的焦点。
关于区人民委员会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国家管理职责:区人民委员会十分关心和重视环境保护的国家管理工作,颁布了管理和指示性文件:2012年3月8日第94/UBND-TNMT号批示,关于整顿矿产开采和加工活动;2012年6月15日第302/UBND-MT号批示,关于检查和处理矿产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问题;2012年10月25日第593/UBND-TN号批示,关于指导落实区委第06-CT/HC号指示,指示和分派各机关、部门、行业、乡镇人民委员会贯彻落实区委指示; 2013 年 8 月 22 日第 17/2013/CT-UBND 号指示,关于加强国家对土地、矿产和环境保护的管理。
综合督察组持续主动检查、处理违法行为。2013-2014年,共检查环保领域行政违法案件136起,建议处理57起。印发第291/UBND.MT号批示,列出经常违反和再次违反环境污染规定的10家工厂和7家锡矿,将其列入造成环境污染和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单位名单,并上报省人民委员会和自然资源环境部。县综合督察组和自然资源环境部加大了对矿产活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检查力度。然而,由于队伍规模小,成员以兼职为主,检查工作不够经常性和连续性。
通过与区人民委员会主席签署关于国家管理矿产和环境保护责任的承诺书,将责任分配给16个从事矿产活动的乡人民委员会主席。
配合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工作组检查矿产活动遵守环境保护法的情况。
配合由省公安局领导的省人民委员会检查组,派员参加,提供完整记录、相关文件、设备和机械,为检查组检查工作提供服务,以查处矿产和环境违法行为。因此,热线电话中关于群众反映“……该问题,当地群众已多次向政府反映,并在选民会议上提出建议,但尚未得到解决”的说法不实。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未来的时间里:
县人民委员会跨部门小组将加强对本地区矿产活动特别是环境保护违法行为的检查和处理,每月至少检查10天。对于违反规定或屡次违反规定而又未能按照签署的环保承诺书处理环保处理过滤系统的企业,县人民委员会将严肃处理,并向省人民委员会和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报告,要求停产整顿。
落实16个从事矿产资源开发的乡镇人民委员会主席的责任,这些人民委员会主席已与区人民委员会主席签署了本地区矿产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承诺。如发现乡人民委员会主席缺乏责任感,在国家管理,特别是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疏忽大意行为,区人民委员会将向区党委常务委员会报告,并进行研究处理。
继续配合好省人民委员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成立的检查组,检查处理矿产和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以上是义安报社部分内容的报道。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始终对各媒体的合作表示感谢。你们的合作是县人民委员会更好地履行职能和任务的条件之一。
归合县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