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y Hop 处理采矿造成的环境污染问题
(Baonghean) - 义安报 2014 年 12 月 16 日热线信息栏目报道:“Chau Hong 乡的人们报告说,在 Chau Hong 乡,有多个矿场正在开采矿石锡矿未能妥善履行其环境保护承诺,将废水直接排放到天然水源中,影响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该问题已多次向政府汇报,并在选民会议上提出建议,但尚未得到解决。2014年12月30日,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发布了第1046/UBND.MT号公文予以回应,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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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一些企业未妥善履行环境保护承诺内容的情况。这是区人民委员会和从事矿产活动的乡镇非常关注的问题,并已将环境保护内容纳入会议关于环境建设和保护的专门决议中。整个政治系统都需要关注和重视。然而,要求公司和企业彻底实施废水处理非常困难,原因是大多数锡矿位于高山崎岖地带。下雨时,雨水会将泥土带入喀斯特洞穴,然后流入溪流。此外,一些企业的环保意识不强,一些企业经常趁夜间暴雨时排放废水库;一些当地民众在闲暇时聚集起来,在企业排放的矿井尾、浅溪上手工捡拾锡矿石……导致水体浑浊,污染了水源。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一直以来都受到公众的关注和反思。
关于区人民委员会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国家管理职责:区人民委员会十分关心和重视环境保护的国家管理工作,颁布了管理和指示性文件:2012年3月8日第94/UBND-TNMT号批示,关于整顿矿产开采和加工活动;2012年6月15日第302/UBND-MT号批示,关于检查和处理矿产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问题;2012年10月25日第593/UBND-TN号批示,关于指导落实区委第06-CT/HC号指示,指示和分派各机关、部门、行业、乡镇人民委员会落实区委指示; 2013 年 8 月 22 日第 17/2013/CT-UBND 号指示,关于加强国家对土地、矿产和环境保护的管理。
设立综合督察组,主动巡视、查处违法行为。2013-2014年,共巡视环保领域行政违法案件136起,建议处理57起。印发第291/UBND.MT号批示,列出经常违法或屡次发生环境污染事件的10家工厂和7个锡矿,列入环境污染严重单位和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单位名单,上报省人民委员会和自然资源环境部。县综合督察组和自然资源环境部加大了对矿产活动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巡视力度。然而,由于规模较小,督察组成员以兼职为主,巡视工作缺乏规律性和连续性。
通过与区人民委员会主席签署关于国家管理矿产和环境保护责任的承诺书,将责任落实到16个从事矿产活动的乡人民委员会主席。
配合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工作组检查矿产活动遵守环境保护法的情况。
配合由省公安局牵头的省人民委员会检查组,派员参与,提供完整的记录、相关文件、设备和机械,为检查组检查工作提供服务,以查处矿产和环境违法行为。因此,热线电话中关于民众反映“……当地民众已多次向政府反映该问题,并在选民会议上提出建议,但尚未得到解决”的说法是不正确的。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在未来的时间里:
县人民委员会跨部门小组将加强对矿产活动违规行为的检查和处理,特别是对本地区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每月至少检查10天。对于违反规定或屡次违反规定,又未能按照签署的环保承诺书处理环保处理过滤系统的企业,县人民委员会将严肃处理,并向省人民委员会和自然资源与环境部报告,要求停产整顿。
落实16个从事矿产活动的乡人民委员会主席的责任,这些主席已与区人民委员会主席签署了关于本地区矿产资源管理和环境保护的承诺。如有乡人民委员会主席缺乏责任感,在国家管理,特别是在环境保护方面存在疏忽,区人民委员会将向区党委常委会报告,并进行研究处理。
继续配合好省人民委员会、各部门、各分支机构成立的检查组,检查处理矿产和环境保护违法行为。
以上是义安报刊转载的部分内容。归合县人民委员会始终感谢各媒体机构的合作。你们的合作是县人民委员会更好地履行职责的条件之一。
归合县人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