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连任和首次参加党委工作的人员的五个步骤

栾勇 June 30, 2019 08:43

按照越共十二届中央政治局第35号指示印发的《2020-2025年各级党委工作程序和人事记录》附件,明确规定了党委换届选举和首次参加党委工作的五个步骤。

Thực hiện quy trình 5 bước lựa chọn nhân sự tái cử và lần đầu tham gia cấp ủy nhiệm kỳ 2020 - 2025
落实2020-2025年任期党委换届选举和首次参选人员的五步程序。图片说明

要获得提名,该选择必须获得 50% 以上的投票认可。

根据越共十二届中央政治局第35号指示颁布的2020-2025年省级党委人事录和程序附录,对于需要改选党委的,首先要组织召开党委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人事录用将根据越共中央政治局规定的标准、条件、组成、名额以及党委批准的人事工作方针进行。根据现任党委人选名单,省委、市委、中央直属党委常务委员会将指导对每名人选进行审查评估。在此基础上,对符合2020-2025年任期党委改选标准和条件的现任党委委员、党委常务委员会委员、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名单进行审议,并向干部大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第二步,根据第一步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改选人员名单,召开主要干部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会议出席人数不少于2/3即可召开)。

第三步,召开党执行委员会会议(第一次)。根据第二步的人员引进结果,由各省、市、中央直属党委党执行委员会讨论并引进人员(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

第四步,组织召开党委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根据第三步人员介绍情况和人员考察结果(如有),省委、市委、直属党委常务委员会审议并表决通过2020-2025年任期党委换届选举人员名单,提交党执行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人事考察的内容,党委常务委员会和人事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对第三步介绍的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有关部门和居住地基层党委的道德品质、生活作风、能力、政绩和突出工作成果进行调查评估。

第五步,党执行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分析会议表决结果;对新提出的问题(如有)进行核实和总结。省、市、中央直属党委集体执行委员会将对人事引进进行讨论和表决(以无记名投票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推荐选出的人员每级会议均须获得出席代表总数50%以上的赞成率(第二级按出席代表人数计算),计票结果在会议上公布。

如果票数相等,则选择。人力资源头部介绍

对于首次担任党委职务的人员,第一步将组织召开党委常务委员会(首次)会议。根据中央政治局规定的标准、条件、结构和人数以及党委批准的干部工作方向,根据2020-2025年任期党委计划、2021-2026年任期国家机关领导岗位名单和政治社会组织(按各组织任期)名单,省委、市委、中央直属党委常务委员会将逐一进行审查评估,并审议批准拟任人员名单。

第二步,根据第一步党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的人员名单,组织召开干部会议,听取意见和建议(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会议须有2/3以上的被召集人出席方可举行)。

关于引进和选拔的原则:每个成员的引进不得超过规定的结构和职位数,并在第一步党委常务会议批准的名单中考虑、选拔和引进人员,也可以引进其他人员,但必须按照规定确保足够的标准和条件。

选拔推荐人员,须获得到会代表总数30%以上赞成票,并按从上到下顺序依次推选,达到规定人数(含按规定分配的党委委员总数的10-15%)。如推荐名单末尾出现多人得票相同,则将推荐的同志全部列入下一步介绍名单。

第三步,组织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第一次)。根据中央政治局确定的人才结构、数量、标准、条件和党委批准的人才工作方向;根据第二步人才引进结果,由省、市、直属党委党委讨论引进人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

介绍选拔原则:每个委员的介绍不得超过规定的结构和岗位数,并对名单中的人员进行考察、选拔和介绍。例如,按规定分配的党委委员总数为50人;符合批准标准和条件的连任委员为20人;剩余推荐人数不超过37人(按剩余10-15%计算);党委常委人数以此类推。特别是党委、国家机关、政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每任职1人介绍1人。

推荐选出的人员,须获得到会代表总数二分之一以上赞成票,并按从上到下顺序依次选拔,达到规定人数(含按规定分配的党委委员总数的10-15%)。如推荐名单末尾出现多人得票相同,则将推荐的同志全部列入下一步介绍名单。

第四步:开展人员调研,组织召开党委常委会会议(第二次)。党委常委会、人事小组对第三步引进的人员,在其工作单位、有关机关、所在基层党委进行思想品德、作风建设、能力素质、工作业绩、突出工作成果等调研评估(根据当地、机关、单位实际情况,由党委常委会、人事小组确定人员构成及具体调研方式)。

根据第三步人员介绍情况和人员考察结果(如有),省委、市委、直属党委常务委员会审议表决通过新一届党委参加人员名单,征求意见,提请党的执行委员会会议(第二次)介绍。

第五步,召开党委执行委员会会议(第二次)。选拔推荐的人员,须获得自上而下召集并选出的代表总数50%以上(含按规定分配的委员总数的10-15%)的赞成票。如得票数出现两人或两人以上相同,则由委员会主席推荐的人员当选(计票结果将在大会上公布)。

据 tienphong.vn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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