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权利受到影响吗?

August 12, 2013 17:44

根据1992年《宪法》和2003年《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各级政府都必须设立同级人民议会,行使决定地方重大问题、监督各级党和国家的政策以及人民议会的决议的职权。

(Baonghean)-根据1992年《宪法》和2003年《人民议会和人民委员会组织法》,各级政府都必须设立同级人民议会,行使决定地方重大问题、监督各级党和国家的政策以及人民议会的决议的职权。

宪法还规定了人民的民主权利有两种形式,即直接民主和代议制民主。如果没有县级人民议会,行使对同级公共机构的监督权就会面临困境,因为我们的直接民主实施还不够完善,监察机构的改革也还很艰难。

杜良县人民议会副主席阮氏兰表示,如果县级人民议会没有组织起来,肯定会有很多问题不会提交到公共论坛,只有人民委员会自己知道,就像“一边踢足球一边吹哨子”,这样就很难解决,特别是目前出现的一些突出、紧急、悬而未决和长期存在的问题,例如土地、人员等。

然而,此前全国10个省市试点撤销县级人民议会,是因为县级人民议会的活动质量不高,形式主义色彩浓厚。其根源在于,县级人民议会的专职工作人员仅有2人,包括1名副主席和1名常务委员,且由主席兼任。人民议会的咨询服务机构按规定应有2人,但实际上与同级人民委员会共用,只在人民议会需要时才出面办公,缺乏专业性。另一方面,人民议会的运行预算、工资基金、津贴、工资发放等均与受人民议会监督的人民委员会共用,这种做法不合理,限制了人民议会机构的独立性,导致出现包庇、回避现象。

人民议会代表结构仍然偏重,质量不高;人民议会中人民委员会委员数量仍然相当多;专职活动仍然不足,尤其是在人民议会各委员会中。以上种种因素导致县人民议会在某些地方、某些地方以形式化的方式运作。因此,核心问题在于更加务实地巩固和提升人民议会的作用和活动质量,而不是试行县人民议会的无组织化。杜良县人民议会副主席阮氏兰女士建议:“我们何不进行两种模式的并行试点?一方面是撤销县人民议会,另一方面在人力资源、运行机制、条件等方面投入资金并确保充分的条件,确保县人民议会能够最大限度地发挥其作用和职能,从而客观地评估是否保留县人民议会?”

是否保留县级人民议会,主管部门需从实践中研究评估,尽快作出肯定和决定,避免试点时间过长,造成县级人民议会代表的不安全感,进一步降低本已不符合要求的活动质量。


明志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民主权利受到影响吗?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