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日起交通警察的权力和职责
公安部刚刚发布了第 69/2024/TT-BCA 号通函,规范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的指挥和控制。
据此,颁布了关于道路交通指挥和控制的要求、标准、任务、权力、职责、设备、手段、武器、支持工具、原则、形式;道路交通指挥和控制的任务分配和权力下放;道路交通信号灯系统的管理、运行和利用;使用智能设备支持道路交通指挥和控制;道路交通指挥和控制的顺序;交通警察和其他道路交通指挥力量在执行指挥和控制道路交通任务时处理若干具体情况的第69/2024/TT-BCA号通知。

第69/2024/TT-BCA号通函中值得关注的内容之一是有关交通指挥和控制警察的权力和职责的规定,该规定将于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具体而言,交通警察指挥和控制交通的权限规定如下:
当发生交通堵塞或者有其他必要保证安全和秩序的要求时,临时禁止人员和车辆在特定路段通行、重新分配交通、重新分配路线、临时停车和泊车区域。
在道路交通指挥、管制范围、区域内,或者根据主管机关的计划、命令,可以依法拦截车辆,对违反交通秩序、安全的人员、车辆进行检查、管制。
依照法律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秩序方面的行政违法行为和其他国家管理领域的行政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依照法律规定采取措施,预防和保证行政违法行为的处理。
要求有关机关、单位、组织和个人配合、协助解决事故、交通堵塞、交通阻塞或者其他造成道路交通安全混乱、破坏的情况。
依照法律规定使用武器、辅助工具、技术装备和车辆。
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力。
此外,第69/2024/TT-BCA号通函还规定了交通指挥和控制警察的任务如下:
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警察局局长、各省、直辖市公安厅领导的指示,交通警察局交通管理指挥部部长、省公安交通警察局局长、省、直辖市区、镇、市公安局局长的计划或方案。
指挥、控制交通,分流、分路,预防和解决道路交通拥堵,协调职能机构按照规定保障交通路线和指定区域的交通秩序和安全。
发现并及时严厉处理违反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法规及其他违法行为,确保依法有序、依法程序、依法权限。
保护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协调组织对受害人进行紧急救助,依照法律规定处理道路交通事故。
配合有关单位和职能机构依法预防和打击在道路交通路线和道路车辆上发生的各类犯罪活动。
发现国家安全管理中的漏洞和缺点,责令建议主管部门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和克服。
对于交通警察来说,除了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外,还必须负责收集、分析和评估相关因素,提出解决方案,管理道路交通活动,确保秩序、安全和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