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假冒专卖品牌洗发水案起诉决定
顺化市公安局经济警察局已查明,阮氏垸在短时间内策划、串通陈光南、范怀宝等,组织生产了一条假冒胡志明市某企业专营品牌洗发水的生产线。
9月26日晚,顺化市警察局经济警察局发布消息称,该市警察局侦查警察局刚刚对这起案件作出决定,对被告人阮氏鸾(1989年出生,居住于顺化市金龙坊春化坊49号)、陈光南(2003年出生,居住于顺化市顺化坊)和范怀宝(1992年出生,居住于广义省)3人提起公诉,以调查其涉嫌生产、贩卖假冒商品的行为。

此前,顺化市公安局经济警察局在对位于顺化市金龙坊阮福兰街22巷5巷的一处住宅进行检查时发现,阮氏鸾正在组织生产和包装多件带有假冒痕迹的商品。

顺化市警察局在调查过程中查明,在短时间内,阮氏鸾是主谋,与陈光南、范怀宝等人合谋组织了一条封闭的假冒商品生产线。

嫌疑人订购了一家总部位于胡志明市的公司的柚子洗发水和护发素品牌的浮动原材料、配套机器、印章和假包装。该产品已由该公司注册并享有独家保护。
犯罪嫌疑人利用这一伎俩,共生产出904个假洗发水瓶,以真货计算总价值约为1.08亿越南盾。
在嫌疑人的仓库及制假地点,警方查获了大量假冒洗发水、一批机器以及嫌疑人用于制假的洗发水瓶、包装、标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