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 Tran Van Truyen 先生作出警告纪律处分决定

December 30, 2014 20:46

12月30日,中央党部发布第9396-CV/VPTW号公文,发布秘书处关于考虑对陈文传先生进行纪律处分的通知。

Ông Trần Văn Truyền. Ảnh: TTXVN
陈文川先生。照片:越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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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处通知内容如下:12月23日,在审议了中央检查委员会关于对原越共中央委员、原越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原政府住房土地政策制度监察长陈文传同志提出纪律处分的报告和政府监察院党委关于对陈文传同志干部工作检查结果的报告后,秘书处决定:

1.对陈文传同志因在执行住房、土地政策制度和人事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和缺陷,给予警告纪律处分。

2.要求槟椥省委常务委员会和胡志明市委常务委员会指导相关组织和个人吸取陈文传同志在处理和处理多起涉及住房、土地违法案件过程中的缺点和错误教训。

政府监察局党委对陈文传同志干部工作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不足之处认真汲取深刻教训,继续指导彻底落实整改措施,并根据2014年6月16日书记处会议上的指示,严肃追究集体和个人的责任。

三、政府党委要对领导人员、管理人员使用公有住房的情况进行审查,并指导有关部门对违反党和国家规定使用公有住房的情况进行审查,对违反规定使用公有住房的,坚决立即撤销。

据越南+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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