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保护的森林仍在被砍伐
(Baonghean)- 许多森林砍伐事件发生在由森林环境服务基金支付保护费用的地区。因此,有必要加强该基金支付的执行力度。
付费保护,仍然让森林被侵占
据《义安报》另一项调查报道,在奇山县和祥阳县,由森林环境服务基金支付的用于森林保护的保护区正在遭到侵占。
2017年2月,在奇山县南坎乡南坎溪和南蓬溪沿岸的499、500C和500A分区,当局发现了一起非法采伐案件。经检查,共砍伐了36亩(sa mu)树木,木材总蓄积量为147立方米。在这3个非法采伐分区中,499分区属于防护林区,其森林保护费用由森林环境服务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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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681分区(隶属于Tuong Duong防护林管理委员会)防护林被侵占的现场。图片:Nhat Lan |
2017年2月至3月,Tuong Duong县Tam Hop和Luu Kien两个乡的边境初级防护林区内,警方发现了一起非法砍伐案件。此次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4个不同区域共砍伐各类树木189棵(现场发现树干完整的树木154棵),总体积288.6立方米。
其中,隶属于柳建乡行政边界681分区17号地块的区域为防护林区,其森林保护费用由提供森林环境服务基金支付。在681分区17号地块,共计分批砍伐树木82棵,蓄积量118.01立方米;此外,还留下锯材41根,蓄积量7.7立方米。
关于Tuong Duong和Ky Son两起非法砍伐事件的时间范围,Nam Can乡的事件被确定发生在2016年底左右;Tam Hop和Luu Kien乡的事件被确定发生在几年前。
然而,对于发生非法采伐的地区(681分区和499分区),森林所有者、祥阳防护林管理委员会和奇山防护林管理委员会均认为,保护工作已完成良好;森林未遭到破坏、焚烧或感染病虫害。同时,签订森林保护合同的组织、村社和家庭小组已从2016年森林环境服务基金中获得了森林保护费用。
需要加强管理
根据规定,受森林保护单位或者村社区、户组(承包方)提供森林环境服务的,应当向森林所有者(承包方)提出森林保护申请。
在申请中,需要体现做好森林保护工作的能力和承诺。即“……不允许在保护区内采伐林产品;切实履行森林巡护制度,保护和发展保护林;如有违反承诺,我们将承担法律责任,并全额退还森林所有者的森林环境服务费用……”。
根据申请,发包方将与承包方签订森林保护合同。合同将明确规定需要保护的森林的位置、面积和现状,合同金额、时间和付款方式。此外,合同还规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别是,如果承包方违约,承包方将根据违约程度决定损害赔偿。
一位负责人介绍,森林保护申请书的内容和森林保护合同的原则已经非常详细地规定了发包方和承包方的义务和责任。因此,当森林被侵占时,承包方不会因森林保护而获得报酬;承包方甚至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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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Tuong Duong的Tam Hop乡的森林砍伐案证据。图片来源:NL |
在这些案例中,有必要明确与森林所有者签订合同的组织、村社或家庭户履行森林保护承诺的情况。由此,他们必须履行合同和承诺的条款,并依法承担责任。这些案例表明,森林所有者的验收工作与实际情况不符。因此,有必要重新评估验收工作,并重新审视森林所有者的责任。
森林保护与发展基金会代表表示,基金会也收到了关于祥阳县和奇山县边界地区发生森林侵占事件的信息。目前,基金会正紧急要求相关森林所有者进行检查,以书面形式详细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
森林保护发展基金代表表示:“在国家森林保护工作预算仍然面临诸多困难的情况下,森林环境服务资金来源至关重要。因此,针对祥阳县和奇山县的情况,基金将要求林主依法查明情况并进行处理。针对已发生的案例,将制定解决方案,加强基层验收工作,并加强对林主的实地检查……”。
对于过去发生的事件,主管部门已指示职能部门集中调查、查明真相,严厉处理违法的组织和个人。然而,经多方核实,边境原始森林被侵占的情况并非仅发生在南坎乡、三合乡和六坚乡。
因此,要继续指导对核心边境林区现状的审查和正确评估,整顿森林保护工作;同时,要有有效措施倒逼森林保护资金来源受益的组织和个人履行对森林的责任。
据森林保护发展基金统计,目前全省约有30万公顷森林享受森林环境服务基金的森林保护付费政策。仅2016年,向签订委托合同的单位(水电生产设施、清洁水生产和供应设施、森林用途转换基金)收取的森林环境服务基金就超过500亿越南盾;累计支付超过750亿越南盾。
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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