岘港-广义高速公路违规行为:国家审计“揭露并点名”

阮黄 November 4, 2018 16:54

国家审计署刚刚“揭露并点名”了岘港—广义高速公路建设和管理活动中的违规行为。

此前,越南高速公路总公司(VEC)投资建设的价值 34,500 亿越南盾的高速公路出现路面剥落、施工质量低劣的现象,国家审计署指出了该高速公路存在一系列违规行为,并建议赔偿 4100 亿越南盾。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而进行的设计调整

根据国家审计署(KTNN)2017年9月29日关于对岘港—广义高速公路项目建设活动、投资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的文件,审计期为项目实施至2017年3月31日及之前和之后的相关期间。

国家审计报告指出,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制度仍然存在许多缺陷和局限性,即:“基本设计不适合实际情况,因此必须在实施过程中进行调整。”

Những sai phạm đã khiến cao tốc
违规行为导致耗资“数十亿美元”的岘港-广义高速公路仅投入使用一年就迅速老化。“大象”坑出现后,承包商立即使用人工“技术”进行修补。

具体包括:调整8个标段的路线方向和纵断面;调整道路断面(路基宽度由Bnè=26m调整为Bnè=25.5m;Bmặt=24.5m调整为Bmặt=24.0m);调整隧道断面(由B=12.75m调整为B=13.05m);对3A、A4标段、软土段及深挖遇岩段采用基础结构沥青增强碎石路面(ATB)作为上基础层;其余标段采用水泥增强碎石(CTB)作为上基础层,替代碎石上基础层。

调整增设部分大桥,调整路线中小桥数量。其中,奇林大桥由4x40m+65m+5x100m+65m+4x40m桥型调整为10x40m+65m+5x100m+65m桥型;瞻山大桥由3x33m+55m+90m+55m+3x33m桥型调整为11x40m桥型;茶俱大桥由65m+7x100m+65m桥型调整为19x40m桥型。

安排延长1座760m高架桥跨度(3B标段),替代原有5座150m高架桥跨度。桥梁数量由128座调整为103座(减少25座,其中16座改为下穿通道,1座改为箱涵,5座改为道路方案,3座桥梁因绥棱交叉口投资调整未设计)。

国家审计署认定,上述责任由项目咨询单位(TEDI)、投资方和交通运输部承担。此次自行调整,因岘港-广义高速公路项目管理中存在违规行为,被国家审计署点名批评。

增资、招标不按规定

国家审计署指出,该项目勘察、设计和预算编制、评估和审批工作存在诸多缺陷。具体而言,在第五标段中,Km39+645桥P5墩的地质勘察报告未能准确反映项目实际地质条件,导致设计过程中需要将基础结构由浅基础改为钻孔桩基础,额外花费超过12亿越南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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岘港至广义高速公路多处路段出现路面剥落,迫使投资者要求施工单位重新用混凝土铺设路面。

勘察大纲评定缺少按规定在加筋挡土墙(MSE)位置进行地质钻探的内容,导致施工防护过程中因地质情况与技术设计文件相比发生变化,需要在Km34+240-Km35+040段增加一层岩石以加固MSE墙基础,增加造价37亿多越南盾。

3B标段中,地质勘察工作尚未发现Km18+100至Km18+836软土层,在编制施工图设计过程中,需对软土层进行补充勘察和处理,需额外投入180多亿越南盾。

国家审计署发现,存在设计问题,导致成本增加,具体为A3标段中,陆桥部分桥台钢板桩环施工方法的设计与地质勘察结果不一致(基础施工标高高于地下水位,施工位置不影响其他工程,地质为3级土质),导致估算价值增加130多亿越南盾。

分包管理不严格,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具体为:第1包中,总承包商为Cienco5-Cienco1合资公司,其委托分包商进行设计和施工保障;部分工种单价为中标价93-93.5%(低1.5-2%)的施工项目,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和与投资者签订的合同的规定(如经投资者同意委托分包商,则主承包商须确保分包商单价至少为总承包商与投资者之间约定单价的95%)。

这只是国家审计署“​​揭露和点名”的一系列建设和投资资金管理违规行为之一。这些违规行为导致岘港-广义高速公路的质量未能达到预期。

据商业论坛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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