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肥生产:将严格管理

August 28, 2013 10:49

上述信息已由工业贸易部化学品司代表在2013年8月22日于河内举行的“农业种植中的肥料和化学品”会议上证实。



林涛过磷酸钙化工股份公司的肥料产品
旧法令“过时”

工贸部化工司副司长阮金莲表示,目前,化肥生产和贸易活动直接受政府关于化肥管理、生产和贸易的第113/2003/ND-CP号法令和关于修改和补充第113/2003/ND-CP号法令若干条款的第191/2007/ND-CP号法令的管制。

但在实施过程中,这两项法令都遭遇了诸多限制。第一个关于化肥生产和贸易条件。目前,全国有500多家化肥生产单位和3万多家化肥贸易单位,而化肥尚未被列入有条件的生产和贸易项目。许多小规模企业不具备生产条件,产品质量较差,但仍被允许参与生产和贸易。周一,关于肥料的测试、认可和列出程序。

为了被列入肥料清单,企业必须经过13个不同的行政程序。这不仅对企业来说成本高昂,而且由于清单上肥料种类超过5000种,查找起来也很困难。周二、国家管理问题。农业与农村发展部(MARD)作物生产司副司长陈春定先生承认,肥料质量管理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和工业贸易部这两个部委之间仍然存在重叠,目前尚不清楚哪个部委对政府负有主要责任。

祖父杜青林- 市场管理司副司长(工贸部):

今年前6个月,市场管理部门处理了化肥生产和贸易违规行为258起,罚款总额约40亿越南盾。


停止过度生产

基于上述事实,阮金莲女士表示,制定并颁布新的肥料管理法令以取代上述两项法令十分必要。工贸部已完成肥料管理法令草案,并已提交司法部审议。

据称,该草案有很多符合实际的变化,例如明确了管理该项的职责分工。具体而言,工业和贸易部负责对化肥实施国家管理,并直接管理无机肥料行业。农业和农村发展部负责对有机肥料和其他肥料实施国家管理。

化肥生产和贸易也作为有条件产品受到监管,结束了目前猖獗的生产局面。两部委已就化肥生产许可证发放规定达成一致,这有助于淘汰那些不满足生产条件的薄弱单位。林草磷酸盐化工股份公司总经理阮维劝先生就这一“困境”分享了更多看法,他表示:“应该制定具体的规定,要求化肥生产企业必须拥有符合国家标准的实验室。”仅凭这项措施,就淘汰了大部分不合格的化肥生产商。

新法令关于肥料检测的另一项重大变化是:肥料生产企业将根据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发布的检测标准进行自我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新法令将不再设立肥料认证委员会,并取消对在越南允许生产、贸易和使用的肥料清单的限制。男性这是一个非常基本的改变,帮助企业彻底消除13个以前不必要的行政程序。

据悉,该法令已由司法部审议,工贸部计划于2013年9月提交政府颁布。


据 baocongthuong-PH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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