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乡合并最难的是人员安排”
合并区、公社,最困难的是人员安排,因为涉及到人,即使够老、够劳动的人,也不能机械地集中起来。
除了2019-2021年期间必须合并的16个县级行政单位和631个乡级行政单位外,还鼓励地方在有利的情况下进行合并——内政部副部长陈英俊向新闻界介绍了政治局第37-NQ/TW号决议和国会常务委员会第653/2019/UBTVQH14号决议的执行情况。
内政部副部长陈英俊。 |
光伏:副部长,根据越共中央政治局第37号决议和国会常务委员会第653号决议,需要合并的631个乡级行政单位和16个县级行政单位是最终数字吗?
陈英俊副部长:内政部在制定县级和乡级行政单位重组方案时,已确定16个县级行政单位和631个乡级行政单位未达到人口和面积规定的50%标准。目前,该数字已最终确定。但根据越共中央政治局第37号决议和国会常务委员会第653号决议,除人口和面积未达到50%标准的县级和乡级行政单位外,在确保良好稳定条件并得到人民支持的情况下,仍鼓励地方进行合并。
还必须强调,这一安排不是随意作出的,而是考虑到当地历史、文化、地理、风俗习惯等特点,必须确保人民的共识。
光伏:很多意见担心,合并县乡,机械地安排公务员,不符合政治局指示的要求。副部长对此有何看法?
陈英俊副部长:合并区、公社,最难的就是人员安排,因为涉及到人,就算是够老的、有工作的人,也不能机械地集中起来。
在编制过程中,如果不把精简人员与创造条件解决公务员过剩问题结合起来,区、社两级行政单位编制的目标就无法实现。
因此,地方要严格贯彻落实政治局第37号决议的指导意见和国会第653号决议所确定的原则,即在县、乡两级设置行政单位,同时精简机构,减少人员,提高公务员素质。
要有效落实这一任务,各级党委、地方的责任非常重大,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责任十分重大,要对公务员进行考核分类,确保在区、社两级行政单位编制目标得到有效落实。
除了根据项目安排工作人员和公务员进入新的行政单位外,还需有效落实精简冗余人员工资的政策。例如,对于因不符合连任条件而未连任的人员,可按照政府第26/ND-CP号法令,解决因不符合连任条件而无法领取退休金的人员的政策。
如果能把区乡级行政单位编制调整与精简人员、通过清理整理提高公务员素质相结合的指导思想落到实处,就能避免公务员队伍在合并过程中出现机械性整合的现象。但区乡级行政单位编制调整过程中,也必须确保留用人员和冗余人员的稳定和政策的落实,确保干部和公务员在工作中安心,在各项政策落实中也安心。
内政部将配合中央组织委员会、代表团工作委员会出台指导意见,解决通过选举产生的人民议会主席、人民委员会主席等领导人员和职位的安排。
光伏:过去,我们曾有过像河南宁、黄连山、河山平、平治天、松贝等省份,中央政府无力管理,不得不将其拆分成多个省份的情况。现在,又出现了县乡合并的现象。副部长先生,这种给国家管理和维护社会治安带来困难的情况还会重演吗?
陈英俊副部长: 区、社两级行政单位的设置是党的正确政策。
这一安排的目的是,对未达到规定标准的地方,在区、乡两级建立更加精简、更加合理的地方政府机构,确保其有效、高效运行,更好地为人民服务,特别是为促进安排范围内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光伏:那么,副部长认为,合并后的新地方机构是否有能力承担和承担新的职责?
陈英俊副部长:在当前形势下,我们正在推进政府4.0革命,建设电子政务,大力应用信息技术,将国家机关的运作纳入到电子政务中,在县级和乡级设立行政单位也是确保国家机关运作协调一致的一种解决方案。这种安排也有助于提高运作的有效性和效率,提高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的素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如果我们不进行重组,而保留那些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行政单位,就会浪费预算资源,而且人员数量也无法减少。合并将有助于精简人员,减轻预算负担。特别是合并后,在公务员数量合理的情况下,县、乡两级公务员的运行效率将得到提高。这也将有助于有效落实越共十二届六中全会关于精简机构、减少人员数量的第18号决议。
我相信,经过这次调整和合并,新的机构能够确保在履行地方政府职能任务的同时,更好地担负起服务人民、为人民提供公共服务的重任。合并后的地方政府机构将更好地履行职能、有效运作、高效运作,更好地为人民服务。
光伏:非常感谢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