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3年后将被宣告死亡

December 20, 2016 08:18

自2017年1月1日起,失踪3年且无生还消息的,将被宣告死亡。

2015 年《民法典》于 2017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其中详细规定了个人被宣告死亡的情况和原因。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法院宣告被害人死亡:

- 法院宣告失踪人的裁定自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已满3年,仍无该人生存的确切消息。

- 战争爆发五年后失踪,战争结束后仍无确认他还活着的消息。

- 遭受意外事故、灾难、自然灾害,自意外事故、灾难发生之日起满2年,仍无法确认其生存的消息,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连续失踪五年以上,无法确认其生存的消息,该期限按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计算。即,即使已经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切通知和寻找措施,连续失踪两年以上,但仍然无法确认其生存或死亡的消息。两年的期限从最后一次获得关于该人的消息之日起计算。如果最后一次获得消息的日期无法确定,则该期限从最后一次获得消息的次月一日起计算。如果最后一次获得消息的日期和月份无法确定,则该期限从最后一次获得消息的次年一日起计算。

基于上述理由,法院确定被宣告死亡的人的死亡日期。

法院宣告死亡的决定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送被宣告死亡的人居住地的乡人民委员会备案。

宣告被害人死亡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时,依照本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被害人的婚姻、家庭、财产和其他个人关系,应当视为被害人死亡。被害人的财产,依照继承法的规定处理。

但被宣告死亡的人返回或有消息证实其仍然生存时,依第七十三条规定,该人或利害关系人得向法院请求撤销宣告该人死亡的决定。

被宣告死亡的人,其人身关系于法院裁定撤销该宣告死亡的决定时恢复,但下列情况除外:

-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配偶已获得法院准予离婚。

- 如果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妻子或丈夫与他人结婚,该婚姻仍然合法有效。

被宣告死亡但仍在生的人,有权请求继承人返还财产及剩余财产的价值。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继承人明知其生存,为获得遗产而故意隐瞒的,应当返还所得的全部财产,包括收益、利润;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依照本法和婚姻家庭法的规定处理。

法院撤销宣告死亡决定的裁定,应当送被宣告死亡人住所地的乡人民委员会登记。

据VNE报道

相关新闻

特色义安报纸

最新的

x
失踪3年后将被宣告死亡
供电内容管理系统- 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