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组后,兴原县人民委员会减少2个专门部门。
经过上述安排,雄原县人民委员会共有10个厅级单位。

2月19日下午,雄原县人民委员会组织宣读了关于县人民委员会下属专门机构安排、合并和设立的决议以及关于人事工作的决定。
在发布仪式上,兴原县宣布了关于县级专业机构设置、合并和成立的决议。其中,内务局与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局合并,合并后的名称为县内务局。
在接收现有劳动荣军社会部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农业与农村发展部的国家管理咨询职能和任务以及扶贫国家管理职能的基础上,成立区农业与环境部。

在承担文化信息部的国家管理咨询职能和任务以及经济-基础设施部的国家管理科技咨询职能和任务的基础上,成立文化、科学和信息部。
在现有基础设施经济部承担国家建设、交通、工业和贸易管理咨询职能和任务的基础上,成立基础设施和城市经济部。

雄原县还对一些机构的职能和任务进行了调整,其中:保留卫生局的职能和任务,接受劳动荣军与社会部移交的国家管理社会保护、儿童、防治社会弊病的职能和任务。
保留教育培训局的职能和任务,同时接收劳动荣军与社会部移交的职业教育管理职能和任务。
履行4个专门机构的职能和任务,包括:区督察局;司法部;财政-计划部;人民议会办公室-区人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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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后,兴原县人民委员会设有10个厅级单位(减少2个)。包括:司法厅;财政-计划厅;内务厅;农业与环境厅;文化、科学与信息厅;经济-基础设施与城市规划厅;教育与培训厅;卫生厅;县人民委员会-人民议会办公室;县督察局。
在宣布仪式上,兴原县人民委员会还宣布了干部任命决定。具体是,任命县委委员、合并前内务部部长黄义安同志为合并后内务部部长;任命3名内务部副部长,包括阮文北同志、陈氏兴同志和杨氏清仁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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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命县委委员、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部长黄德安同志担任县农业与环境部部长;任命陈文海同志、巴氏勇同志、阮忠通同志、泰耀香同志等4人担任农业与环境部副部长。

县委副书记、雄原县人民委员会主席黎范雄同志在发布仪式上致辞时强调:县人民委员会各专门机关的调整、整合和组建工作,目前是在对一些相关机关职能任务进行机械合并和转移的基础上进行的。为了有效落实调整后各专门机关的政治任务,建议各机关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迅速调整和稳定组织机构,制定工作规章制度,安排和调整干部工作,特别是新增职能任务。
同时建议各专门机构加强协调配合,提高工作效率和效益,为推动地方政治任务的落实做出贡献。
区人民委员会主席还责成区内务部全面落实干部、公务员、工人提前退休和退出工作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