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取了1470亿越南盾后,阮金还被“指控”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因征收和罚款近 1500 亿越南盾的税款而受到胡志明市税务局的“处罚”后,第一区社会保险公司表示,他们也在审查阮金的账簿。
向社保“投诉”
近日,阮金公司员工还签署了一份请愿书,提交给胡志明市社会保险局,要求其澄清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
请愿书中明确提出,要求胡志明市社会保险公司对阮金贸易股份公司进行全面检查,查明是否存在欺诈、逃避法律制裁或未申报正确应付保险费数额的行为。
具体要求明确以下内容:公司在支付给员工期间的工资(薪金、津贴等)是否按照47/2015/TT-BLDTBXH号通知第四条的规定足额申报缴纳保险;公司是否为员工足额缴纳社会保险、健康保险、失业保险?
因为工人们认为,根据税务机关的检查结果,该公司员工及工人偷逃的个人所得税金额高达1000多亿越南盾,那么员工偷逃的社会保险金额也可能相应增加,这将影响工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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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向胡志明市社会保障局举报了阮金。 |
此外,起诉书还要求,如果阮金逃避缴纳社会保险,将提起刑事诉讼。
7月11日下午,《先驱报》记者联系胡志明市社会保险局核实该信息。该部门表示,由于阮金所在地区为第一郡,因此该案件将由第一郡社会保险局接收处理。胡志明市社会保险局也在等待第一郡就阮金事件提交报告。
联系社会保险第一区主任范越进先生,他表示尚未收到任何与阮金相关的投诉。但他仍然审查了该部门的账簿。“审查阮金的账簿与胡志明市税务局征收近1500亿越南盾并处以罚款无关。我们只是主动审查阮金的原始记录。”范先生说道。
不再赞美
据调查,阮金电子经常位列履行纳税义务较好的组织和个人名单。
具体来说,2013年,阮金荣获越南税务总局颁发的奖状。2015年,阮金因其良好的纳税记录继续荣获奖状。值得一提的是,这两次表彰均是在税务检查期间(2012年至2017年)获得的,并因此征收了近1500亿越南盾的“巨额”税款。
在回答税务机关是否会撤销表彰决定的问题时,胡志明市税务局代表表示,企业因履行纳税义务而受到表彰的标准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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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金因履行纳税义务曾两次受到表彰。 |
因此,在企业自行申报缴纳税款的基础上,如果企业下一年度的纳税总额比上一年度增加约5-10%(视年份而定),再加上当年没有受到税务机关处罚等其他条件……,企业将受到表彰。
市税务局还表示,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将立即处理,不会追溯处理,因此不会撤销表彰。市税务局一位代表表示,尤其是在即将举行的对2017年履行纳税义务表现优异的组织和个人的表彰中,如果阮金在名单上,税务机关也将停止对其的表彰。
针对阮金逃税一事,财政部税务总局局长裴文南表示,企业依法自主申报、自主计算、自主缴纳税款,并依法承担责任。如发现风险、举报或举报,我们将立即核查并严肃处理。如发现非故意逃税行为,我们将依法处以罚款,并从企业未缴税之日起计算滞纳金。如发现逃税或违法行为迹象,我们将依法将案件移送调查机关。裴文南局长表示:“关于阮金一案,我已要求将卷宗移送税务总局外,供税务总局审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