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犯罪,被判处18年有期徒刑
(Baonghean.vn)——梁文伟醉酒后,挥刀追赶,遇到谁就捅谁。结果,梁文伟刺死了村民越南先生。梁文伟的行为被法院判处18年有期徒刑。
3月21日上午,乂安省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审理被告人梁文伟(1977年出生,居住于昆强县东福乡福村)涉嫌故意杀人案。被害人是梁文伟村民郎伟越先生。
被告人梁文伟在审判中。
据案卷介绍,2012年12月4日中午,梁文伟在自家喝完两瓶酒后,其侄子梁文伟与阮公和(阮公和称梁文伟为叔叔)到梁文五先生(住昆强县东福乡福村)家继续喝酒。当日下午2点左右,同住福村的郎文高邀请阮公和到郎家喝酒,梁文伟也来继续喝酒。当日下午4点左右,郎文邦先生(郎文邦的生父)见梁文伟喝醉了,便吩咐郎文高和阮公和扶梁文伟回家。梁文伟走出家门时,一头撞在篱笆上,脸上流血。阮公和去扶梁文五,但阮公和拿过阮公和腰间的刀,将梁文高和阮公和追赶,但二人均逃脱了。 Ve 继续拿着刀来到 Vi Van Nuoi 先生的家,也就是同村 Lang Vi Viet 先生的家,朝 Viet 先生的左胸捅了一刀,导致他倒在院子里。Ve 从 Viet 先生胸口拔出刀,走到街上,半途摔倒,刀刺中了 Ve 的左大腿。Ve 继续站起来,看到 Nguyen Cong Cuong 先生(住在 Con Cuong 的 Bong Khe 乡)骑着摩托车经过。Ve 拿起刀,刺中了 Cuong 先生的左肋骨。Cuong 先生强忍着疼痛,骑着摩托车行驶了约 10 米后倒下。这时,很多人立即将 Viet 先生和 Cuong 先生送往急诊室,但由于伤势严重,Viet 先生在送往急诊室的途中死亡。Cuong 先生在医院治疗了近 10 天。
接到消息后,Don Phuc 乡警方和 Con Cuong 县警方立即出动警力,对 Luong Van Ve 进行逮捕。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判处梁文伟18年有期徒刑。在民事诉讼中,被告须赔偿受害人郎文越(魏氏莱女士)家属6600万越南盾,并赔偿阮功强先生3000万越南盾。此外,梁文伟还须每月支付30万越南盾(约合30万越南盾),作为魏氏莱女士的照料,直至其去世。
阮海(新奇义平公社6号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