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查明被告人杨志勇逃跑的原因”

June 15, 2012 07:10

继续进行政府成员问答程序,6月14日下午,国会向公安部部长陈大光就保障政治安全和社会秩序安全的工作进行了提问。




公安部部长陈大光回答国会代表的提问。(图片来源:Doan Tan/VNA)


一些代表要求部长明确解释被告人杨志勇被勒令暂时拘留后逃跑的原因以及该部对此事件的责任。


在就此问题向公安部长提出质询时,代表杜孟雄(太原)还要求交通运输部长丁罗胜解释其在任命杨志勇先生担任海事管理局局长一职方面的责任。


公安部长陈大光:将澄清被告人杨志勇逃跑的原因

陈大光部长在解释这一事件时表示,杨志勇先生在逃亡前被侦查警察局发现在越南国家铁路公司工作期间犯下多项严重违法行为。


阮勇先生也承认了自己与侦查机关的合作。侦查机关根据核实结果,报请主管机关对阮勇先生提起公诉并予以暂扣押,并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侦查机关已部署逮捕相关人员,并逮捕了两名嫌疑人。Dung先生当时不在侦查机关或家中。警方已鼓励其家人带Dung先生自首,并已对其发出特别通缉令。针对此事件,内政部领导已指示警方调查并查明Dung先生逃跑的原因。如有信息泄露,必须严肃处理。

交通运输部将吸取杨志勇先生的任命经验。


今天下午,在与公安部部长陈大光的问答环节中,交通运输部部长丁罗胜还回答了杜孟雄代表关于任命杨志勇先生担任海事管理局局长一职的责任的问题。


丁罗胜部长表示,此项任命是根据交通运输部人事委员会官员任命的权限和程序作出的,确保民主、集体和绝对一致,且不违反《监察法》的规定。部长进一步解释说,近期对维纳斯公司的检查是政府监察局正常检查计划的一部分,而非临时或突发事件检查。


事实上,阮晋勇先生自2007年起就被起诉,因此阮晋勇先生的任命责任在于交通运输部领导集体。交通运输部长丁罗胜坦言:“作为人事委员会书记兼交通运输部长,我应对此事负责,因为我在干部考核和管理方面不够周全,行事草率,在任命背景、时间以及对干部的监督和考察方面不够周全。”


丁罗胜部长强调,将汲取经验教训,认真研究干部考核管理工作。丁罗胜部长还建议增加一项规定,即在单位巡视期间,不得调动或调任该单位负责人,以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根据计划,6月15日上午,十三届国会第三次会议问答环节将以政府常务委员会的直接答复结束。

据Vietnam+M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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