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津贴将增加25%
内政部提议从2012年5月1日起实施这一新的津贴水平。
内政部正在起草一项法令,修订政府第57/2011号法令关于公共服务津贴的第3条。据此,内政部建议将公共服务津贴水平从10%调整至25%。
此外,第十三届国会通过第14/2011号决议,规定“自2012年5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为105万越南盾/月,干部、公务员公共服务津贴增加25%;有功人员的养老金、优待津贴随最低工资标准同步增加”。
因此,起草政府法令,预计将把干部、公务员以及在武装部队中领取工资或军衔津贴的人员的公务津贴从10%调整到25%,也是为了落实上述国会决议。内政部在政府法令草案中提出了新的津贴标准,即25%,预计将于2012年5月1日起实施。
据河内新政府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