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紧天然气业务
工贸部长刚刚签署并发布了第13/CT-BCT号指令,旨在加强对液化石油气(LPG)业务违法行为的检查和处理。
在刚刚签署的文件中,工贸部长陈俊英要求各省和直辖市工贸厅加强履行国家对液化石油气生产和贸易活动的管理职能,密切监督本地区液化石油气生产和贸易机构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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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全球天然气进口价格影响,天然气价格近期上涨。图片由供图 |
以突击检查为重点,及早发现并坚决查处液化石油气经营违法行为。对经营条件、安全条件、防火防爆设施不健全的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场所,依法依规给予暂停营业、吊销或者撤销经营资格证书的处罚。
主持协调地方机构紧急研究制定适当方法,将液化石油气营业场所迁出人口稠密、不利于防火救火的地区。
工贸部所属单位市场管理综合局指导各省、直辖市市场管理分局加强对液化石油气经营场所的检查,确保其符合经营条件、按规定建立配送体系、遵守安全、卫生、劳动等规定。配合公安机关对存在违法行为的液化石油气加气站、液化石油气钢瓶仓库进行检查、督促检查。
坚决取缔非法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灌装站、未取得《经营资格证书》的经营场所,对违法行为依法严格及时处理。
国内市场司将与越南天然气协会配合,加强机制、政策和天然气市场信息交流。掌握液化石油气贸易企业的建议和意见,并配合有关机构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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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照片 |
越南天然气协会配合中央和地方有关部门,特别是工贸部和市场管理厅,提供信息支持检查和处理液化石油气贸易违法行为。宣传和动员协会所属单位和企业严格遵守液化石油气贸易法律规定。
重点液化石油气交易机构要严格依法合规开展液化石油气交易,对其销售系统负责、严格管理,并定期检查。
总代理/代理商及液化石油气零售门店必须严格遵守营业条件和防火防爆规定。不得买卖来历不明或不符合与液化石油气批发商签订的合同约定的液化石油气及液化石油气钢瓶;不得买卖其他液化石油气批发商在市场上流通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负责在营业场所及使用过程中向客户提供完整的液化石油气安全使用信息、安装和指导。
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必须遵守向具备市场流通资格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充装的规定、向其他具备资格的液化石油气经营者出租充装的规定、以及存放未签订租赁合同的其他液化石油气批发商的液化石油气钢瓶的规定。
据chinhphu.vn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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