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紧”移动信息服务促销
用于推广 1 年以下移动设备的最高总价值不得超过服务或商品总价值的 10%。
信息和通信部正在就“规范知识管理计划中用于推广的服务和商品(知识管理)的最高总价值以及适用于每个电信服务单位和全国地面移动信息服务的专用电信商品的知识管理最高物质价值”的通函草案征求意见。
![]() |
插图照片。 |
因此,针对运营超过 1 年的后付费移动用户 (TBDD) 或总服务收入为 100 万越南盾或以上的后付费 TBDD;或运营超过 1 年且总服务收入为 100 万越南盾或以上的预付费 TBDD 转换为后付费用户的计划中,用于促销的总最高价值不得超过所推广的移动信息服务和专业移动信息产品总价值的 50%。
针对 1 年以下移动设备的促销活动的总最高价值不得超过服务或商品总价值的 10%。
因此,这项规定将更加严格地“收紧”针对新客户的促销计划。与此同时,根据政府第25/2011/ND号法令制定的现行规定,该法令细化并指导了《电信法》若干条款的实施,仅限制最高促销水平不超过50%,且并未区分新客户和长期客户。
据TNO
相关新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