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毕业生可考虑公务员招聘
自2020年7月1日起,优秀毕业生将被考虑录用公务员。这是国会第52/2019/QH14号《干部法》、《公务员法》和《公务员法修正案》批准的内容之一。
现行《干部和公务员法》规定,通过考试录用公务员只有一种情况,即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拥有越南国籍、年满18周岁、已提出申请、背景清楚、拥有相应学位和证书、政治品行良好……;自愿在山区、边境、海岛、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的地区工作5年以上。
但修改后的公务员法增加了2种情况,根据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的决定,可以考虑录用,包括:按照教育法规定,按照录用制度在校学习的学生,毕业后在原派出学校工作;优秀毕业生、优秀青年科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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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7月1日起,优秀毕业生可考虑参加公务员录用。 |
如果这些科目不在纪律处分期限内或与纪律处分无关,则在录取公务员时将被考虑。
该修改法将于2020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