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毕业生可考虑考取公务员。
自2020年7月1日起,优秀毕业生将被考虑录用公务员。这是国会在《干部法》、《公务员法》和第52/2019/QH14号《公务员法修正案》中批准的内容之一。
现行《干部和公务员法》规定,通过考试录用公务员只有一种情况,即同时具备两个条件:拥有越南国籍、年满18周岁、已提出申请、背景清楚、持有相应学历证书、政治品行良好……;自愿在山区、边境、海岛、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以及经济社会条件特别困难的地区工作5年以上。
但修改后的公务员法增加了两种情况,根据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的决定,可以考虑录用,包括:按照教育法规定,按照录用制度在校学习的学生,毕业后在原派出学校所在地工作的;优秀的毕业生、有才华的青年科技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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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7月1日起,优秀毕业生可申请参加公务员录用。 |
如果这些科目不在纪律处分期限内或与纪律处分有关,则在录取公务员时将被考虑。
本修改法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