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假冒商品的“恐惧”:企业真正的悖论
商品被假冒、仿冒的企业却漠不关心、犹豫不决、不配合打击假冒,这是一个真正的悖论。
商家“怕”打假?
“理论上,警察抓到假冒产品的人,商家应该高兴,但实际上,他们却抓耳挠腮,说‘这会毁了生意’,如果消息公开,商家就会损失收入。我们该如何打击假冒商品呢?”越南反假冒与品牌保护协会(VATAP)主席黎世宝先生在本周举行的“打击假冒、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作用”会议上公开揭示了这一悖论。
春节前后,一些商家被告知他们的商品被假冒,但他们要求我们不要透露他们的身份,担心消费者会“心存芥蒂”,而他们的正品也会受到牵连,被搁置一旁。“如果不是为了商家和消费者的利益,我们向假冒商品宣战还有什么意义呢?”389指导委员会的一位代表也愤慨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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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部市场管理司副司长阮仲信表示,打击假冒商品和贸易欺诈工作成效不显著的原因之一是“社会对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认识仍然有限”。此外,市场管理部门用于打击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财力、设备、手段和人力资源……仍然过于薄弱。
“更重要的是,许多受到侵犯的企业和实体没有充分意识到自己对社区的责任,也没有积极配合当局,”田先生补充道。
担心假冒商品影响企业收入、品牌和声誉的心理限制,在一定程度上解释了为什么打击假冒商品仍然困难重重,每年仍有超过 25,000 起假冒商品、仿冒品和知识产权侵权案件......
一定要“同舟共济”!
越南工贸部副部长杜胜海表示,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需要从中央到地方加强参与,特别是地方政府的参与,因为地方政府发挥着决定性作用。此外,还必须明确企业在打击假冒商品、伪造商品和侵权行为中的作用。
海先生表示:“我们需要关注企业是否意识到打击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必要性,并投入了足够的资金?企业是否正确评估了打击假冒商品的重要性?与执法机构的协调是否真正有效?”
公安部经济警察局副局长黄文竹也强调,企业应主动申报,保护自身权益,以便有关部门了解本企业哪些类型的商品被其他单位假冒商标和品牌。
黎世保先生表示,如果企业不积极配合,打击假冒商品就不可能成功。“企业需要与执法机构合作,打击假冒商品,打造品牌。同时,也需要支持执法部门的行动。” 黎世保先生强调道。
Investip工业产权股份公司商标与侵权处理部门负责人阮英玉先生表示愿意与警方合作,并表示,如果能够调查并找到假冒商品的制造单位或进口源头,那么处理假冒商品和侵犯知识产权的商品将会更加有效。然而,这项工作非常困难且危险。企业在调查和处理上述案件时,非常需要警方的支持和协助。
Viglacera贸易股份公司副经理陈南先生表示,当发现公司产品为假冒产品时,公司曾与市场管理部门协调,但仍无法彻底解决问题。
“处罚太轻,导致假冒商品卖家有恃无恐,民众公开支持非法活动。我们建议,必须加大打击假冒商品的力度,并让企业对打击假冒商品充满信心。”南先生提议道。
越南钢铁公司董事会成员阮德协表示,为解决这一问题,越南钢铁公司已成立反假冒小组,负责调查和接收信息;与相关部门协调,在发现生产和销售假冒商品的主体时进行处理;建立发现假冒商品的处理流程,以便能够及时作出反应;加入VATAP协会,与国家打击假冒商品的管理机构建立关系,以便在处理时及时协调。
据 Baodau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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