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黑贷是因为“担心年老”

范杜 February 6, 2019 09:25

许多人借了高额利息的钱却无力偿还,生活在贫困和恐惧之中。

因发展饮料生产公司需要资金,2017年11月,河内嘉林县阮文清先生(41岁)经房东介绍,向一位姓郑的男子借钱。他分两期借款,共计11亿越南盾,其中:利率4-9%/月

在Thanh无法支付全部利息4个月后,他被收取了24%/月的利率(相当于8,000越南盾/100万越南盾/天)。截至2018年4月,Thanh共需支付3.5亿越南盾的利息。由于无力承担,他提出在几个月内分期偿还本金和利息,但未获批准。

随后的日子里,他和妻子以及两个年幼的孩子屡屡受到一群陌生人的威胁。2018年7月至10月,Thanh先生多次接到“威胁要杀死全家”的电话。

2018年10月12日,一群人把虾酱浇遍了他家,并拆掉了两台监控摄像头。仅仅一天之后,趁Thanh一家人正在睡觉时,一群厚颜无耻的年轻男子就来锁门,往锁里灌铁胶,把他们一家“锁”了起来。

由于债务金额过大,他仍然无力偿还,不得不带着妻儿回乡避难。他相信“这是他永远不会忘记的教训”,表示会努力赚钱还债,逃离这场噩梦。他希望更多人在借钱做生意时能够更加谨慎,以免落入“和他一样的悲剧”。

嘉林县古比乡警方表示,已接到Thanh先生的报案。经核实,案件复杂,已将案卷移送上级,嘉林县警方正在依法依规处理。

贷款广告随处可见。图片:范杜。

太原省的Dung先生开了一家建筑公司,但不到一年就资金耗尽,只好向当地一家金融公司求助。由于认识对方,他不用抵押,只开了一张1亿越南盾的贷款收据,利率为3000越南盾/100万越南盾/天。

据邓先生介绍,贷款文件上没有写明利息,只有贷款金额,并附有“如不按时还款,公司将受到单独处罚”的字样。但他必须写明贷款金额、利息、还款日期等约定,以便债权人记录在案作为证据。

三个月后,Dung先生发现自己无力偿还,债权人建议他借钱,既有本金又有利息。Dung先生借了3000万越南盾,但由于只拿到2400万越南盾,每天还要偿还60万越南盾,不到一个月就“花光了钱”。

接下来的几个月里,他不断接到债权人的电话,威胁要还钱。家里的每个成员都挨个挨个地受到了压力。“有一次,我妻子送孩子上学,他们跟着她,还往学校门口扔臭鸡蛋,”邓先生说。他还说,他的儿子因为害怕而哭着想要辍学。

十几个粗鲁的年轻人来到他家,抢走了他的摩托车和财物。由于他仍然没有足够的钱,他们每三天就带十几个人来吃饭睡觉,大声播放音乐,在屋里吵闹不已。Dung不堪重负,卖掉了自己住的房子,向金融支持公司偿还了2亿多越南盾(包括本金和利息)。之后,他和妻子儿女去了南方,开始新的职业生涯。

200个黑信贷团伙受到严厉打击

范清平律师表示,根据《民法典》第474条规定,借款人有义务在到期日偿还借款金额(本金及利息,如有约定)。如果借款人从借款之时起就实施欺诈行为,或存在转移财产、潜逃等行为,侵占财产或将贷款用于非法目的,导致无法偿还,则该人的行为构成犯罪。欺诈性侵占财产或者滥用信托侵占财产

然而,贷款人不得以“流氓”方式催收债务。自行催收债务或雇佣“流氓”式催收人员催收债务的人可能因犯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抢劫或罪孽敲诈勒索。

据公安部介绍,近4年来,全国范围内发生与非法信贷活动有关的犯罪案件7600多起,如谋杀(56起)、故意伤害(398起)、抢劫(629起)、敲诈勒索(836起)、破坏财物(165起)等......其中,涉及高利贷资金的诈骗案件约170起,涉案金额达数万亿越南盾。

公安部最近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警方已查处200多个、近2000人从事有组织的高利贷和讨债活动的黑信团伙。黑信团伙通常以金融公司、公司和企业的合法名义开展活动。

2015年《刑法》第201条规定,在民事交易中,任何人以高于《民法典》规定的最高利率(目前为20%/年)五倍的利率借出资金,违法获利3000万至1亿越南盾以下……将被处以5000万至2亿越南盾的罚款或判处3年以下非监禁改造。

如果非法获利1亿越南盾或以上,违法者将被处以2亿至10亿越南盾的罚款或6个月至3年的监禁。

如果高利贷行为尚不足以构成刑事处罚,则可根据第 167/2013/ND-CP 号法令第 11 条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罚款 500 万至 1500 万越南盾。

据vnexpress.net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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