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皮书自8月1日起更名
发给老百姓的红皮书将有一个新名称:根据2024年《土地法》,《土地使用权及土地附属资产所有权证书》,自8月1日起生效。
根据2024年土地法,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证书(俗称红皮书)是国家确认土地使用权人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人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着物所有权的法律文件。
土地附着物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土地附着物所有权,包括房屋、地上建筑物等。

依照本法规定实施的有关法律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与本法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证、土地附着物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与2013年《土地法》相比,新红皮书的名称更短,将“房屋及其他土地附着物所有权”改为“土地附着物所有权”。
2024年《土地法》生效前发行的旧版红皮书,与新版红皮书具有同等价值,仍然具有法律效力,无需更换新书。有意更换红皮书的人员将由州政府机构办理。
新版红皮书按照自然资源环境部规定的全国统一格式发布。
根据自然资源环境部近日公开征求意见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附着物所有权及地籍记录证书(简称证书)规范》(征求意见稿),新的红皮书表格将由目前的4页减少到只有2页。
新版红皮书表格将在第一页的右上角打印二维码。
国徽被缩小并放置在第一页的左上角,而不是像现在这样位于中央。
第一页中间用大写字母写着“证书”二字,下面用小写字母写着“土地使用权、土地附着物所有权”,取代了现在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和土地附着物所有权”。
第一页提供了土地使用者和土地所有者的信息;地块信息,包括地块编号、土地类型、使用年限、土地使用形式、土地使用来源、地址;土地附属资产的信息;地块图。
20年来,红皮书随着《土地法》的修改而三次更名,2003年《土地法》规定红皮书名为《土地使用权证》,2013年《土地法》规定红皮书名为《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及土地附着物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