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安省教育培训厅指导学校收费事宜。

天雄 September 22, 2022 14:51

(Baonghean.vn)——教育培训部将在新学年开始时加强对各教育机构收支情况的检查和审查,及时纠正多收和非法收款行为。

义安省教育培训厅刚刚发布了一份正式通告,指导该省公立教育机构 2022-2023 学年的收入和支出管理。

因此,学费将按照义安省人民议会2022年7月14日第14号决议的规定执行。具体而言,城镇地区学前班、初中和高中三个阶段的学费相同,均为每名学生每月30万越南盾。

同时,农村地区的学前教育和初中教育费用为每名学生每月10万越南盾;高中教育费用为每名学生每月20万越南盾。而少数民族地区和山区,学前教育和初中教育费用仅为每名学生每月5万越南盾;高中教育费用为每名学生每月10万越南盾。

教育培训部规定,公立幼儿园和普通教育机构的在线学习学费为线下学习学费的80%。在某一地区拥有永久居留权的学生必须按照该地区的学费标准缴纳学费……

泰文成先生(左)正在荣市视察课堂教学情况。照片由泰文成先生提供。

关于公立教育机构的住宿安排,每名学生每月最高收费20万越南盾,用于支付厨师聘用费用和各级住宿安排费用。对于享受政府第105/2020/ND-CP号法令和第116/2016/ND-CP号法令政策的教育机构,最高收费10万越南盾。相关部门将根据学校规模、学生人数和所在地区雇佣员工的实际情况,合理计算住宿烹饪费用;同时,在预算范围内,制定适合学生支付能力的收费标准。

不得将费用用于为已根据 2019 年 7 月 12 日第 10/2019/NQ-HDND 号决议(规定了对义安省少数民族寄宿学校和少数民族寄宿学校工作人员的支持制度)获得支持的教育机构的学生聘请厨师。

关于为毕业班学生组织模拟考试的费用,不超过每名学生每科 50,000 元。

关于教育机构的资金,教育培训部要求确保自愿、公开、透明的原则,学校不得强迫,不得规定平均资金水平,不得规定最低资金水平,绝对不得为每个班级(或每个班主任)设定筹款目标,不得利用教育经费强迫捐款,不得将筹款作为提供教育培训服务的条件(或作为竞争中评估和排名的条件)。

教育部要求各教育机构根据教育部2020年5月26日发布的第13/2020/TT-BGDDT号通知(该通知颁布了关于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和多级综合学校设施标准的规章),对现有设施进行统计、审查和评估,并将其归类为各类资产。根据统计数据和现有设施状况评估,结合单位发展规模的预测,确定是否需要增建设施。根据每年构建的投资组合、学年的运营计划、学校的教育计划,平衡单位的资源(国家预算、学费收入;教育服务收入、根据国际一体化趋势试点先进学校的收入等)、当地的社会经济状况以及当地居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单位选择哪些投资组合可以使用单位的可用资源,哪些投资组合需要从资金来源调动资金,从而为每个学年制定合适的资金调动计划(避免与已在收入来源中构建的内容重复)。

山区寄宿学生的膳食。图片:NTCC

教育培训部将在新学年开始之际加强对各教育机构收支情况的检查和核查,及时纠正超额收费和非法收款现象,处理或者建议对故意违反规定的案件采取严厉措施。同时,将公布举报热线电话号码,以便民众和家长及时举报非法收支行为。

教育部还要求区人民委员会指示有关部门和部门根据学校的要求,按照各地方、各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管理层级(不实行统一收费标准),审查收费情况,并向区人民委员会提交书面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服务费征收工作,以服务和支持学校的教育活动。

关于代收代缴事宜,指示教育培训厅及相关部门指导学校组织家长征求意见,确保代收代缴落实。在学年开始时,向辖区内各教育机构发放学年收支管理指导文件;建立教育机构筹款监督机制,指示相关部门审批筹款计划并结算筹款款项。加强对教育机构收支的检查和审查;及时纠正超收超支和违法收支行为,并由区人民委员会负责处理。按照管理层级,向省人民委员会负责辖区内各教育机构的收支管理工作。公布举报热线电话,方便学生、家长和民众及时举报违法收支行为。

此外,教育部还要求各教育机构公开张贴、分发并确保教师、员工、家长和学生充分理解指导教育领域募捐活动实施的文件。所有募捐活动必须以书面形式或在学校张贴或其他形式告知每位家长(需明确说明募捐内容、募捐额度、用途及支出明细)。

延长缴费时间,不要同时收取多种费用。鼓励对享受优惠政策或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减免上述费用(学费除外)。

加强乡级政府、学校和家长协会在制定计划、组织实施和管理收支方面的协调工作。建立校务委员会、人民监察员和社区监督机构(家长协会)之间对服务收入、支持学校教育活动和自愿捐款的密切监督机制……

特稿刊登于《义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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