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检查并回应北中化肥厂产品质量问题

August 21, 2012 10:53

鉴于各大报纸尤其是义安报对位于义富小工业区(荣市)的北中央肥料厂(清忠贸易股份公司)肥料质量的报道存在分歧和矛盾,信息传媒部于2012年8月6日颁发了第604/STT-QLBCXB号文件,要求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进行检查,并得出统一结论,发给新闻机构,以稳定舆论,稳定农民在农业生产中选用肥料的心理。

(冯宪光)鉴于各大报纸尤其是义安报对位于义富小工业区(荣市)的北中央肥料厂(清忠贸易股份公司)肥料质量的报道存在分歧和矛盾,信息传媒部于2012年8月6日颁发了第604/STT-QLBCXB号文件,要求农业与农村发展部进行检查,并得出统一结论,发给新闻机构,以稳定舆论,稳定农民在农业生产中选用肥料的心理。

检查后,农业与农村发展部于2012年8月15日签发第1720/SNN-TT号文件,针对清忠贸易股份公司化肥质量问题作出如下答复:针对报纸报道反映北中央化肥厂化肥质量低劣,给农民造成损失的情况,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已重新审查,认为反映化肥质量不过关是必要的,但在化肥经营以及其他农业生产资料方面,每个生产季节一个经营单位要销售数千吨NPK,因此遇到这种小事故是正常的,企业已直接检查并承诺支持农民;化肥使用者没有任何问题或投诉。

值得一提的是,《义安报》在2012年7月21日出版的刊物上指出,北中化肥厂的肥料质量有保证。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通过取样分析测试,北中化肥厂所有肥料样品的检测结果均符合工厂公布的质量标准。该厂的肥料产品受到部分地区农民的信赖,在义安省化肥市场占有一定份额,为稳定当地市场做出了贡献。

除了上述两类信息外,报纸还报道了一位专业官员——农业和农村发展部作物生产司司长——在回答采访时使用的一些术语不够专业,与受访者的观点也不一致。农业和农村发展部表示,在整个采访过程中,该部门的专业官员只是就技术观点和质量管理观点交换意见,以解释受访者的问题,并无意批评或赞扬任何类型肥料的质量。

因此,报纸对一件原本并不严重且已得到解决的事件进行了反思,并提供了相互矛盾的信息,造成了复杂的舆论环境,影响了消费者的心理,给新闻管理机构和专业管理机构带来了困扰。农业与农村发展部建议,报纸在转载与专业管理活动相关的新闻和文章时,应要求作者咨询专业管理机构,以提高报道的说服力。

农业和农村发展部
(NH 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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