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就会有处理非法传播异端邪说的人的表格。

November 26, 2013 10:00

(Baonghean)-2013年11月,荣市人民委员会指示各坊乡人民委员会对涉及异端和奇怪宗教的个人和团体的活动进行检查和审查。经了解,荣市各坊乡的异端和奇怪宗教个人和团体的活动情况较为复杂,希望各地方能够就如何处理此类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意见……

奇怪的邪教在许多地方盛行

在兴政乡,自2012年9月起,黄天龙邪教活动在潘德汉先生和杨氏秋夫人家中出现。截至2013年3月,该家庭已吸引了50多名本乡信徒(另有约20至30名外乡信徒)参与。据兴政乡警方介绍,该邪教信徒经常聚集在潘德汉先生家,带上一瓶水,摆放在佛台上。房主祈祷后,会吟诗祈福,祈求治病。第二天,信徒们又回来供奉、取水,同时以5万至8万越南盾的价格向房主购买椰子油来治病。

此外,韩氏夫妇还印制、复印《心经》、《国法》、《大越计划-革命方向》、《地藏经》等各种佛教书籍,宣传、贩卖对句、香炉等,每套售价50万至60万越南盾。兴政公社配合市公安机关,制定了针对潘德韩、杨氏图等邪教信徒的宣传动员斗争计划。2013年5月,韩氏夫妇家举行的法会已全部解散。目前,兴政公社的邪教信徒已减少到17人。

Trưởng Công an xã Hưng Chính - Nguyễn Quốc Ái và lọ dầu dừa mà ông Hân, bà Tứ đã bán cho những người theo tà đạo để chữa bệnh.
兴政公社警察局长阮国爱和韩先生和涂女士向邪教信徒出售用于治病的一瓶椰子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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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市黎茅坊有3户人家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分别是潘氏花家、胡氏贤家和阮文豪家。潘氏花在位于新田街的家中设立了拜堂,其运作方式是组织信徒在家祈祷,信徒人数最多可达100人。胡氏贤自2013年起皈依黄天龙邪教,经常组织信徒到私人家中传教,每次人数达30-40人。阮文豪先生在其私人家中设立了一个小型拜堂。为维护安全秩序,黎茅坊人民委员会已责成相关部门掌握情况,提醒民众不组织非法邪教活动,不搞迷信。

库南坊居住着一些非法信奉基督教的人士,其中包括居住在6A街区的武重海(Vo Trong Hai)。他动员了前往马来西亚务工的人员,组成了一个“马来”(Malai)家庭小组,自称“神父”。武重海的妻子胡氏锦云(Ho Thi Cam Van)则自称“副传教士”。库南坊各部门、分支机构和组织都在宣传和鼓励武重海放弃非法传教和信奉宗教。目前,武重海和他的妻子已搬到库罗镇居住。

在Cua Nam区,也有不少人追随法轮功组织。其中包括Tran Ngoc Hoan(1957年出生,住在6B栋),Nguyen Nam Phuong(1978年出生,住在11栋),Vu Van Tinh(1983年出生,住在11栋)。这些人组织法轮功练习,但主要目的是聚集在一起说政府的坏话。该团体的聚会时间通常是上午4:30-6:00和晚上7:45-8:45,地点在Cua Nam花园,大约有50人参加。每位参加者都会得到一本介绍法轮功的书籍和一张VCD。任何感兴趣的人都可以得到介绍法轮功、大法圆满法理和法轮功教义的各种书籍和销售。南门坊人民委员会已指示坊警传唤相关人员上班,收缴影碟和宗教书籍,并配合群众组织进行宣传动员,但该团体仍未放弃活动。

在洪山坊,邓巴岩先生(1962年出生,家住阮贤街3号1巷)在家组织传教活动。岩先生的房间面积约70平方米,配有十字架、扩音器、投影仪等设备,每次约有15至35人参加。洪山坊人民委员会已立案调查,要求停止非法传教活动。在边水坊,住在2号坊的潘文忠先生和他的妻子梁氏黎女士在主屋内设置佛坛,并在周四、周六和周日晚上组织诵经、敲木鱼等活动,约有20人参加。边水坊人民委员会已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并提醒民众不要制造混乱,影响社区秩序……

黎利坊没有非法传教活动,但有一些人参与黄天龙教和吕文帝教。其中包括阮氏兰女士、阮氏花、黎氏廖、陈氏金、阮氏丹、阮氏伦(参与黄天龙教);黎氏盛女士、陈氏秋(参与吕文帝教)。

需要特殊治疗。

我们见到了潘德汉先生(他和他的妻子杨氏秋女士在兴政乡组织传播黄天龙教)。他确认自己已经脱离了该教派。他患有喉炎,不得不在河内白梅医院接受手术,因为“生病时,人会向四面八方祈祷”。在此期间,秋女士听说河内永化县阮氏田的黄天龙神庙可以治病,于是他们夫妇俩从此信奉该教派,并传授给亲戚朋友和同乡。作为党委委员兼农业合作社主席,韩先生因违反党员十九条禁令(第十八条)而受到党的纪律处分。

然而,据兴政公社警方介绍,韩先生和涂女士尚未放弃黄天龙邪教,只是改变了活动方式。韩先生和涂女士不组织群众仪式或传教,但经常在凌晨4-5点开灯祈祷。该邪教在兴政县的活动尚未结束,在民间造成混乱,引起干部、党员和人民的不满,因此,兴政公社人民委员会主席郑伯阳在2013年11月14日第94/BC-UBND号报告中建议:为杜绝黄天龙邪教活动,要求市政府和相关机构出台具体、坚决的指示,杜绝该邪教活动。

与兴政社类似,黎茅坊人民委员会主席朱文梅先生建议:市人民委员会和市公安局要加强对非法宗教和异教组织的宗教活动的检查和管理,及时防止破坏国家、影响人民心理和思想、安全和秩序的负面活动;要对国家对宗教活动的管理提出具体的指示和指导,以便基层能够更好地落实……

2012年11月8日第92/2012/ND-CP号法令明确规定了《宗教信仰条例》的具体实施细则和措施。据此,未经主管部门认可、未登记、未注册开展活动的个人和组织……均属违法行为。针对这些主体,主管部门需要及时提出具体的违法处理措施和形式,以便地方当局有充分的依据执行。

文章及照片:Nhat 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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