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阿洛游客停车事件:游客餐费不明?
(Baonghean.vn)- 太平阳酒店代表表示,该团客人要求每人15万越南盾(10人份)的餐费,但导游要求酒店只提供每人13万越南盾的餐费,并安排12人份的餐费。与此同时,Cua Lo镇领导表示,这里最大的错误是不当行为。
7月7日上午,众多新闻机构记者继续在库阿洛镇采访,采访7月6日太平洋酒店发生的游客车辆停放“事件”。
泰平阳酒店 (Thai Binh Duong Hotel) 董事 Ho Dang Tuan 先生表示,2016年6月30日,太平春旅游公司(乙方)与太平阳酒店(甲方)针对团体客人制定价格机制和销售政策。
双方通过电子邮件达成协议,内容为:甲方同意将7月4日至7月6日的房价以挂牌价的40%优惠价出售给该团组;条件是乙方必须使用酒店内的餐饮服务,每日3餐;付款方式为客人退房前全额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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库阿洛镇太平洋酒店(照片拍摄于 2016 年 7 月 7 日)。 |
以上内容,乙方同意并支付定金。7月4日,该团前来使用甲方服务并订餐。7月4日下午,该团两名代表与导游Quang到厨房订晚餐菜单。
据酒店厨师介绍,该团的餐费原本定为15万越南盾/人(10人份),但Quang先生要求酒店将其定为13万越南盾/人,并安排了12人份的餐盘。Quang先生担心自己的行为被曝光,便借口下楼与销售部沟通,擅自带客人外出就餐,导致双方违约。
随后,甲方致电、邮件联系乙方管理层,要求其正确履行协议。7月5日上午11点,乙方向甲方销售部黄先生发送了一条消息,内容为:“公司非常感谢酒店在客房服务方面周到的接待。但由于客户需要餐饮服务,公司已根据客户要求进行了变更。”
针对此事,7月5日下午4点30分,甲方回复称:“请团员按照原约定在酒店用餐3餐,酒店将承担团员在酒店用餐的最高价格。如团员未按约定用餐3餐,酒店将按个人客单价收取房费”,并要求经营者为团员预订7月5日晚间和7月6日中午的餐食。但乙方并未配合,对服务质量和餐食质量的质疑置之不理,并带客人外出就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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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7日上午,太平阳酒店总经理胡当俊先生(白衬衫)与记者交谈。 |
2016年7月6日上午,该团退房前,甲方向乙方经理发送邮件,告知该团的债务情况,并要求按照双方邮件确认的协议付款(甲方按门市价执行房费);但乙方尚未全额付款,甲方遂邀请客人处理该团的债务情况。
随后,该团组客人提出降低服务价格,以确保双方和谐相处。甲方同意按照已公布的旅行社价目表向团组申请,总欠款金额为1290万越南盾(如果申请散客,则为2100万越南盾)。客户同意了,在等待取钱付款期间,相关人员上门服务,但甲方并未“扣押车辆”。
然而,当记者要求Tuan先生澄清会议记录中的信息时:“目前,泰国平阳旅游公司欠泰国平阳酒店1290万越南盾,酒店暂时扣留该团体的车辆……”,Tuan先生拒绝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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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7号记录是文化体育旅游部检查组于2016年7月6日在太平阳酒店制定的。 |
据乂安报报道,2016年7月6日中午,太平阳酒店发生“事件”前,门罗镇人民委员会副主席武文雄携门罗镇职能部门领导、文化体育旅游厅巡视员都在场,并及时预付酒店费用,让已提前退房的游客离开,确保游客的最大利益。
7月7日,库阿罗镇领导表示,太平阳旅游公司与太平阳酒店之间的是非对错,将交由文化体育旅游部督察局处理。然而,上述“事件”已经影响了库阿罗的旅游品牌,其中最大的失误在于酒店对待游客的态度。如果当时太平阳酒店的代表能够更加冷静、更加圆滑,事情就不会变成这样……
库阿洛镇领导强调:“库阿洛镇始终以友好热情的海滨旅游城市形象示人。任何针对游客的不当行为都将受到严厉处理。”
河江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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