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土地上非法建筑案及本堂神父的责任:最后一条——要做的事情是拆除建筑,以维护严格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

March 16, 2012 17:35

(Baonghean) - 拆除公共土地上的违章建筑(同溪道体育场,公清乡 - 安城),是维护纪律和法律的必要措施。本堂神父陈文福应积极履行法律面前的公民责任,指导自愿拆除工作,将体育场恢复原状……

参见第 4 课——良心和责任?

首先,必须看到,东溪湾体育场自2007年以来一直由功成乡政府管理,运行良好,满足了四个村居民的体育和文化需求。该体育场的违规建设,是在陈文福神父来管理玉龙教区时才发生的。

神父是违法建筑的发起者,当然要组织拆除,不能把不组织拆除违法建筑的责任归咎于“教友反对”,更不能使公共工程的管理和使用权合法化。

陈文福神父的责任,完全是公民在法律面前应尽的责任。必须看到,我党和国家处理宗教活动违法行为的方针是严格依法办事,但在处理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不懈,积极动员、劝导违法者、官员和信众认清事实,自觉改正。

关于发生在功成乡同溪道体育场的事件,政府通过不断劝说陈文福神父明辨是非、主动指挥拆除违章建筑,显然展现了善意和尊重。如果陈文福神父仍然故意拖延,那么政府就必须介入处理,组织拆除违章建筑,这符合政府严格维护国家纪律和法律的职责。这是理所当然的,也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因为在法律面前,组织和公民一律平等。

陈文福神父必须尊重政府的善意,深刻认识到:无论是玉龙堂区还是政府拆除违章建筑,都只是执行国家法律规定的行为,避免开坏先例,影响国家纪律和人民团结。将场地恢复到没有违章建筑的原状,按照规划建设东溪道体育场,是为了满足4个村居民的合法文化体育需求。受益者正是龙仙、汝、东饶和玉上4个村的堂区居民。


我认为,陈文福神父出身于良好的家庭(父亲曾是党员,参加过地方游击队活动,在当地担任过重要职务:北乐党支部书记、乡警察、合作社管理委员会主任),有知识和智慧(毕业于岘港外国语大学,毕业于万行大修道院(河静省)和永清大修道院(义田、义禄、义安省),现在又肩负起牧养羊群灵魂的重任),他应该履行“敬天爱国”的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同时要切实履行神父的责任和承诺,主动配合地方当局克服后果,主动拆除违章建筑,确保纪律和国家法律的执行,这样才是一个有良知、有责任心的本堂神父。

这也是亲戚、朋友、守芝堂(石乐、石河、河静)教友们的愿望。淳朴的人们总是为林江边一个穷渔村男孩的努力和奋斗感到骄傲,他面对困难没有放弃,而是挺身而出,成为像今天这样有才华、受过良好教育的神父……这是乂安青年们对乂静年轻教友的期望,他克服了困难,在自己的家乡成名。

同时,这也是陈文福神父“陪伴他的人民、与他的人民分享生活团体的一种方式,因为这个祖国是我们被天主召唤作为他的子女生活的地方,这个国家是母亲的子宫,孕育着我们履行作为天主子女的召唤,这个国家是天主赐予我们的团体,让我们既作为公民,也作为天主子民的一员...”为“国家的荣耀、宗教的启迪”做出贡献,正如越南主教会议一九八O年总函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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