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法亟待修改
(Baonghean.vn)——与会代表一致同意修改《反洗钱法》,以满足融入要求,履行国际条约和承诺,克服现行法律的缺陷。
9月30日上午,省国会代表团召开《反洗钱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会议。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忠同志主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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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现场。图片:My Nga |
《反洗钱法》共4章63条。《反洗钱法(修正案)》的制定旨在克服现行法律的局限性和不足,有助于提高反洗钱工作的有效性;建立符合越南有义务执行的国际要求和标准的反洗钱法律体系;提高打击洗钱犯罪特别是预防和控制犯罪工作的有效性。
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忠同志在开幕致辞中表示,2012年《反洗钱法》是在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40项建议的基础上制定的。此后,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对这些建议进行了11次修订,因此,2012年《反洗钱法》中的一些条款已不再适用。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有必要对《反洗钱法》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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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国家银行义安省代表就《反洗钱法》修正案发表意见。图片:My Nga |
意见建议:应重新审查术语解释,使其通俗易懂、简洁明了,避免与其他法律术语重复;继续审查越南加入的一系列新一代贸易协定中的相关内容,确保兼容性、一致性和统一性;审查已纳入国际标准的规章制度,确保其合宪性、合法性,符合制度和社会经济条件。
许多意见建议重新审视“可疑交易”等概念。然而,报告数量相对较大,而关于可疑迹象的规定大多是定性迹象,不够明确,难以确定可疑迹象,例如:“高于正常值的折扣率”;“客户说服报告对象不向主管国家机构报告交易”;“客户经常将小额货币兑换成大额货币”……考虑调整电子货币转账交易的概念和“电子手段”一词;考虑将汇款和收款交易报告主体作为汇款人/收款人。
同时,有必要明确“犯罪所得财产”的认定标准,以便举报人有合理的理由怀疑存在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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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泰世安忠代表团副团长出席会议并致辞。图片:My Nga |
会议结束时,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泰氏安忠对与会代表的意见进行了汇报。省国会代表团将根据与会代表的意见,将《反洗钱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国会各主管部门审议、研究、验收,并完成草案后提交国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