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一名交通警察少校的司机被判入狱 6 年
看到司机上车并关上车门,警长跳起来抓住后视镜,倒在地上被卡车碾压致死。
7月5日,边和市(同奈省)人民法院对一案进行流动审判,以“阻挠执行公务罪”判处被告人陈孟统(25岁,河静省人)有期徒刑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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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陈孟通在庭审中 |
据人民检察院起诉书,4月15日,同奈省公安局公路铁路交通警察局(PC68)指派黎光明少校和该警察局两名交通警察在1A国道(途经安平坊)巡逻指挥交通。
当天晚上7点左右,Thong驾驶一辆60C-10.762型卡车,装载着超过载重量1.6吨以上的生猪,从隆城县向同奈桥方向行驶。行驶至头顿路口时,Thong的车辆被Minh少校的巡逻队发现有违规迹象,于是示意停车检查,但被告不予理会,继续加速逃逸。
见状,Minh少校派了一名当地人开车追赶司机,并拦下了他。当他接近同奈大桥收费站时,他看到Minh少校追上了他,于是强迫Thong停车。之后,Thong下车,但没有出示证件,并与Minh警官争执,之后又回到车里继续行驶。
Minh少校徒步追赶,并拿着手电筒跳起来,抓住后视镜,要求Thong停车。在追赶过程中,Minh少校摔倒在地,被卡车后轮碾压,当场死亡。
庭审中,人民检察院代表还要求主审法官宣读同奈大桥收费站摄像系统解封记录,以核实事件过程。主审法官在庭审中提交的记录显示,杨明少校在爬进杨明的车厢时,用手电筒照射后视镜,导致后视镜破碎。
Minh少校的家人还要求Thong和车主赔偿近3.5亿越南盾的损失。被告人Thong的家人已向受害者家属赔偿1亿越南盾。
据VOV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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