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吸毒、无证驾驶、车辆登记信息错误,被罚款4850万越南盾。
居住在奠洲区的MVT先生因吸毒后驾驶车辆、无驾驶执照且无车辆登记证而被罚款4850万越南盾。
6月20日,省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黎鸿荣签署决定,对居住在奠洲县奠安乡的MVT先生(1984年出生)进行行政处罚。
处罚决定书指出,MVT先生犯有3项行政违规行为。

具体而言,MVT先生驾驶车牌号为37A-730.xx的汽车上路行驶,且体内含有毒品(毒品检测结果呈阳性)。据此,MVT先生被处以3500万越南盾的罚款;该罚款依据2019年12月30日政府颁布的第100/2019/ND-CP号法令第五条第十款c项以及《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2020年修订补充)第二十三条第四款的规定执行。
同时,MVT 先生因无证驾驶汽车被罚款 1100 万越南盾;依据是 2019 年 12 月 30 日政府第 100/2019/ND-CP 号法令第 21 条第 9 款 b 项,该法令经 2021 年 12 月 28 日政府第 123/2021/ND-CP 号法令第 2 条第 11 款修订和补充;以及《行政违法行为处理法》(2020 年修订和补充)第 23 条第 4 款。
MVT 先生因驾驶无车辆登记证的车辆而被罚款 250 万越南盾;根据 2019 年 12 月 30 日政府颁布的第 100/2019/ND-CP 号法令第 16 条第 4 款 a 项的规定。
MVT先生需缴纳的罚款总额为4850万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