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司机“乱开车灯”,有法律惩罚他们吗?
除了必须配备齐全的前照灯/近光灯外,驾驶员在参与交通时还必须正确使用这些灯光,否则将被罚款。
什么时候打开远光灯(前灯)?
2008年《道路交通法》规定,参与交通的车辆必须配备照明设备,以确保安全。具体而言,车辆上必需配备的灯光包括近光灯(低光束灯)、远光灯(前照灯)、牌照灯、制动灯(刹车灯)和信号灯(转向灯)。
其中远光灯和近光灯是两种主要灯光类型,根据时间段和道路状况、天气灵活使用......
近光灯是强度中等、射程较近、靠近车辆前方的灯光。远光灯又称车头灯,光强较大、射程较大、射程较远,有助于驾驶员看清远处的障碍物和标志。

然而,由于远光灯照射范围广、强度高,法律规定这种灯光不能在市区、人口密集区行驶时使用,只能在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上使用。因为如果在市区内打开前照灯,会造成眩光,阻挡对面来车的视线,从而引发危险。
此外,2008年《道路交通法》第十七条还规定,在未分两个方向行驶的道路上,对向行驶的机动车会车时,不得使用远光灯。
“乱开大灯”如何处罚?
虽然《道路交通法》对汽车在行驶过程中使用车灯进行了明确规定,但现实中,很多驾驶员并不了解该法规,或者明知故犯,故意忽视。这导致许多汽车和摩托车随意打开车灯,危及其他车辆安全,也引发了不少民众的不满。

关于违反规定使用车辆远光灯的处罚,第100/2019/ND-CP号法令明确规定。对于汽车,在市区和人口稠密地区使用远光灯的驾驶员,将被处以80万至100万越南盾的罚款,优先执勤车辆除外。同样,对于拖拉机和专用摩托车的驾驶员,罚款为40万至60万越南盾。
同时,对于摩托车、轻便摩托车(包括电动摩托车)、类似摩托车的车辆和类似轻便摩托车的车辆驾驶员,如果驾驶员在城市地区和人口稠密地区使用远光灯,将被处以 100,000 至 200,000 越南盾的罚款,但按规定优先执勤的车辆除外。
除行政罚款外,若驾驶人犯上述违法行为并造成交通事故,还将被吊销驾驶证2-4个月。